江雪至功也不乐意练了,在榻上抱着毛茸茸的小狐狸看了又看,喜欢得不得了。
竹星喊了几遍吃饭,江雪至只在嘴上应着,人依然躺在榻上,挠着狐狸的肚皮,看它舒服得眯着眼直哼哼。
“莫要玩物丧志,少爷,我总觉着你这身上病气都没过完呢,饭得按时吃才能快些好起来。”
竹星喊不动他家少爷,撩帘子进来捉人,也不动手拉他,只站在一边一个劲儿絮叨,活脱脱一副老妈子样子。
江雪至使劲儿掏了掏耳朵,把狐狸塞进被子里,举起双手讨饶。
“吃吃吃,这就起,好竹星默念了,我这头又要痛了。”
这王府里净是些看人下菜碟的角色,早些日子得知王爷被皇上和个男人赐婚,就议论纷纷,后来见商酩似乎真把这事放在心上,叫展福张罗起布置来,又以为王府当真要迎来一位小主人,精神抖擞了几日。
直到商酩连洞房都没现身,就当这个便宜王妃不存在似的,这才转而放下心来,竟连吃食都怠慢了。
竹星望着三五下人往桌上摆放的几盘素菜和一盆清淡得看不见油花的汤,愤愤不平地出声道。
“这端王府王妃的吃食怎地如此寒酸,还比不上我们在北地吃得好。”
一个面容和善的丫鬟看江雪至长得粉雕玉琢,也没纨绔子弟的那种轻浮样子,而是乖乖并膝坐在椅子上等着吃饭,心里喜欢得紧,闻言似是有些为难,压低声音和两人多说了几句。
“你们有所不知,这府上很多事,王爷没说行便是不行,厨房只做了这些家常菜,我们做下人的也不好擅自做主。”
说话间,那只小狐狸在榻上没等到去而复返的江雪至,在被窝里躺不住了,从卧房跑了出来,瞧见生人也不怕,径直嘤嘤叫着跳去江雪至膝上,冲着几名下人嘶嘶呲牙,隐约还有几分小犬护主的模样。
如此大的一只野兽,将那好心搭话的丫鬟吓了一跳。
“呀,哪里来的玩意儿,好凶。”
江雪至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生怕事情闹大惹得上商酩心烦,再叫人把自己这好不容易得来的伙伴儿丢了,忙不迭挠着狐狸的下巴,没几下就挠得它乖乖趴在膝上,眼睛半睁不睁睡过去了。
不过江雪至挠着挠着品出点不对劲来,眼睛一眨,冲丫鬟笑笑,神情之灵动,任何人都无法拒绝看向他的脸。
“这位姐姐,你不曾见过这只狐,那它就不是王爷养在府里的?”
这么一问,丫鬟又不确定起来,很是迟疑地点点头。
“仔细想想,大抵是从未见过的,不过王爷有阵子的确养过些小动物,您还是再问问展福公公的好。”
下人送完了饭菜又纷纷退下,走在最后的一位替江雪至重新关好了门,屋内又只留下主仆二人独处了。
江雪至往左一看,竹星板着个脸一言不发,老神在在的,一眼就知道他心里还在气伙食不好的事,便将汤匙往人掌心一塞转移注意力:“想什么呢,快些盛汤喝,你说了那么多话,口不干啊。”
江雪至虽不是嫡长子,但安平侯不讲究这套嫡庶长幼的规矩,反而宠这个幼子多些。因此身为小侯爷,他除了练功和行军一事,向来很少吃苦,在家的饭菜算不上奢华,但也营养丰盛。
不过他没竹星这么古板不知变通,反而觉得商酩这样实属意料之中的事。其一,进京之前他也不曾听过端王有龙阳之好,寻常人冷不丁被皇帝和男人指婚,肯定是气恼多些;其二,自己若不是幸运重生,早就不知道在哪个荒郊野岭化为烟尘了,更别提顿顿能吃上热腾腾的饱饭。
如同屁股后头有鬼在撵一般将饭吃了个干净,江雪至立刻就丢下碗,将安分蹲在自己膝盖上的狐狸揉扁搓圆吸了个爽。
他也摸出些经验来,若是自己上手,狐狸浑身上下都能摸,只是摸到后半截身子时狐狸会嘤嘤发抖,像是痒得厉害,而且只要抱住江雪至的小臂,狐狸便会将湿润的鼻头埋在他手腕处嗅个不停,人吸狐,狐也吸人,公平得紧。
只是江雪至摸到尾巴根时,手掌隐隐摸出皮毛之下有些异样的凸起,手感就像尚未长出皮肉的小鹿的角一样奇妙,正想再摸摸,狐狸却发起脾气来,甩着尾巴赶江雪至走,整只狐扭成了一条橘黄的大麻花。
“莫动,莫动,你尾根这处怎么像是结痂的疤痕,我不伤你,给我摸摸。”
江雪至怕它受了伤,硬是要摸,狐狸像是忽然气恼,又像是被碰到痛处,身子一拧,滑溜溜油光发亮的皮毛腻手,就这么从江雪至怀中游走了,姿势轻盈从窗棂一跃而出,虽说动作很是优雅得体,只是后腿结结实实绊了一下,显得有些落荒而逃的意思。
两条腿哪能跑得过四条腿呢。等江雪至提着袍子追出去,狐狸已然跑没了影。
江雪至懊恼地一拍脑门,后悔不该对只才认识不久还没养熟的小兽用强,这下好了,王府如此之大,除非狐狸自己愿意找回来,否则又该去何处寻它呢?
竹星见江雪至苦闷,好心开解道,“一只养不熟的野兽而已,跑了便跑了,即便留在房中,王爷那个生拔人舌的性子,也未必会让你养着。”
江雪至正蹲在地上唉声叹气,听见商酩反而眼前一亮,他啪地一拍大腿,“有了!我去和王爷打个商量,让他差人在府里找找,再求他将这狐狸赏给我养着,既然不是他养的玩意儿,想来是能成的。”
“我觉得不成,少爷,他若是真有这么好心,就不会让我们吃糠咽菜受尽委屈住在这等偏院里了。”竹星摆摆手,去扯自家少爷的胳膊往屋里带。
“怎么不成,他不将狐狸送给我,我便日日在他眼皮子底下打转,烦也烦死他。”
江雪至行动力极强,说走就走,这次他甚至连路也没迷,径直就走去了前院。
展福正在房中指挥几名小太监洒扫,猛然看见阳光下精精神神的一个漂亮少年走来,并非深黑的发色衬得他眸子更亮,忍不住又在心中感叹,王爷真是好狠的心,榻上坐着这么好看的妙人,都能忍住将他赶去别去住着。
“哎呀,王妃,这里扬尘得厉害,您怎么来了。”
展福笑吟吟的,胖乎乎的脸笑出几道和蔼的褶子,主动向江雪至迎来。
他能坐到今天的位置,除了当年自商酩还是个半大的娃娃时就服侍过他的情分之外,还有超乎常人的眼力见。
商酩由先帝的一位宠妃所生,据宫中记载,这位贵妃“一颦一笑皆妩媚似谪仙”,只可惜不知为何,先帝大多将其关在深宫中不许见人,商酩则由先帝亲自教导,一直养在膝边。
当时东宫之位空悬,先帝子嗣稀薄,统共只生出两位皇子,文武群臣皆以为先帝更器重自己这位庶子。
谁知太子迟迟未定,直到先帝驾崩当晚,一纸遗诏才决定了兄弟二人的结局。
人人嗟叹帝王权术难以琢磨,可奇怪的是,商酩被赐封端王,却始终未曾离京前往封地,恰恰相反,他还时常进宫长住。
宫廷秘史如今已不可考,关于这位先帝宠妃,知之者甚少。
展福还是个刚净身的小太监时,一日被安排打扫一处寝殿,曾见过幼年商酩走在母亲身边。
那时,年不过八岁的商酩容貌便已惊为天人。
那日大雪,商酩裹着鲜红的披风,静静立在一枝白梅下面,明明还是个半大孩子,眼神却游离于宫墙之外。
再后来,一个机缘巧合的机会,展福为商酩烤过一次红薯。
那时商酩的身子已经不大好了,他的母妃又刚病死不久。
虽然养在当时的皇帝身边,集万千荣宠于一身,可展福总会想起当年那个孤独的男孩。
商酩捧着那个刚从灰里刨出来的红薯,亲口要了展福照顾自己。
正因为如此,展福这么多年过去,对商酩也很有些超乎常人的了解。
他知道王爷愿意对个毫无感情的男王妃这般,还允许他在杀人的时候靠近自己,便已经很难得了。
出于几分私心,他也看不得王爷孤苦伶仃,身边也没个体己人,巴望着江雪至能带来改变。
因此,对待江雪至的和颜悦色都是发自内心的。
江雪至也不傻,对待展福更是格外客气。
“公公费心了,我只是有事想求见王爷,不知可否方便通报?或者公公手上有事要忙的话,也可告知我王爷在何处,我自己去也可。”
展福一愣,长吁短叹起来。
“王妃,王爷他如今不在府中。”
江雪至心想,不在府中也无非是进宫面圣,等便等了,宫门落锁前,总归是要回府的。
展福就像看出他心中所想,及时补充道,“王爷他时常进宫,但却不知何时回来,您恐怕得等少则三日,多则半月了。”
“或者您有何事,说予奴才听听能否解决。”
人家话都递来了嘴边,江雪至自然没有不借坡下驴的道理,不对着商酩反倒更轻松些。
“公公可知这王府里有只漂亮的红狐?它方才受了惊,被我吓跑了,想劳烦王爷差人寻它。”
展福眼都瞪圆了,像是极难以置信般,“红狐?你说的可是只比寻常狐狸大些,身形俊美,脾气暴躁的?”
江雪至点点头摇摇手,“是也不是,它长相确实如此,但脾气温和黏人,一见到我便可劲儿撒娇卖乖,讨人喜欢得紧。”
“还好还好,那应当是我弄错了。”
展福抚着胸口嘟囔了句什么,江雪至只听见还好,正要追问,一抬眼瞧见熟悉的火红身影从后院跑来,有如一道流动的火光,又惊又喜抬手便指。
“哎呀,您瞧,就是那只,这下不必找了。”
话音未落,看见狐狸真面目的展福一口气没上来,噔噔噔后退几步,哽得像是马上要昏死过去一般。
“王、王……”
江雪至失而复得,抬手要抱,那狐狸却一个转身,矜持地躲开了他的手。
江雪至扑了个空,又疑惑去瞧欲言又止的展福。
“公公,你在王些什么?”
展福挨了狐狸一记眼刀,打着哈哈去捡地上的铜盆,“哈哈,我说这狐狸长得像只英气逼人的犬,汪汪汪。”
说完,不等江雪至再问,他便匆匆行礼,端着盆进里屋泼水去了。
江雪至搓搓手,看那狐只拿屁股对着自己,伸手戳一戳,它便挪一挪,再戳,再挪,倒还真像只闹脾气的小狗,灵机一动。
“仔细看看是有些像,既然你无主,那我今后便叫你汪汪吧。”
狐狸张嘴欲叫,喉咙里挤出一声嘤又闭了嘴,像是不满意这般土气的名字一样又去咬江雪至戳在屁股上的手,可牙尖当真碰到皮肉又下不去口,转而用粗糙的舌面舔他。
舔完了,又猛地一激灵,横向跳开来,极为人性化地原地呕了两声。
“行了汪汪,你就留下陪陪我吧,你有所不知,我只身一人嫁进王府如羊入虎口,连一个真心朋友都没有,多可怜。”
江雪至蹲下身,专心致志和一只兽卖惨。
狐狸脸上一怔,就被江雪至抄着前爪抱起来了,它踢了踢后腿,像是终于想开了,干脆自暴自弃将尖嘴整个埋在江雪至衣袖里,被人抱回屋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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