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酩听见这句传话时,几乎能想象出小王妃的样子了。
不受控制化身为狐的这几天里,他见过了江雪至最开朗活泼的样子,并非在自己面前那般,而是会笑会说软话的,眼睛亮闪闪似星辰的。
商酩只有头一日是完全失去意识的,浑身只剩下残存的野兽本能。后来人已是清醒的,可依然觉得小王妃身上的气息好闻。
反正有这讨人喜欢的狐狸皮囊做掩护,商酩身上又实在痛得厉害,他脑子昏昏沉沉的,只觉得江雪至怀中温暖得好似母亲的怀抱,又比宫里最精湛的糕点厨子做出的软糕还要香甜。
商酩活得恣意,于是便干脆放纵自己,顺理成章赖在人怀中不起,还要一个劲儿用火红的大尾巴搔他的手腕,鼻吻蹭在手腕处痴迷地嗅着。
但小王妃骂自己的时候也是真可恨。
不会说一个脏字,翻来覆去都是商酩听烂了的几个词,还总是双手合十,作出一副格外虔诚的样子。明明他听了那么多恶毒的诅咒,同样的话从小王妃嘴里说出来,就显得那样令人难以忍受。
所以商酩咬了他两口,用同样带着甜香的血味儿缓解自己牙尖上的那点莫名其妙的痒意。所以商酩小心眼地让自己皇兄派来的传话小太监去了他那儿,算作是一点小小的惩罚。
不过自己还是小瞧了他,商酩心想,小王妃还是聪明的,不像是随便会叫人欺负的性子、也不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蠢蛋,还能看出自己和皇上并非真的一条心,也正因此才敢如此大胆地做出一副恃宠而骄的模样来。
进喜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这趟回来天都变了。
端王端坐在主位,熏香缭绕着醉人的烟雾。方才在吃的葡萄已经端走了,手边放着一小碟样式精致的糕点,端王也并不真的想吃它,曲尊降贵地咬去一侧边角,将剩下的慢条斯理在指尖碾碎了。
进喜被端王的笑吓得直哆嗦,埋着头心里咚咚打鼓。
商酩方才就已经知道这个狗仗人势的太监在江雪至那儿和他说了什么,他淡淡看下去,认出此人就是皇上最近宠爱的那名太监,朝下挥了挥手。
进喜以为自己终于能从这个气氛古怪的王府离开了,谁知接下来从商酩嘴里说出的话让他目眦尽裂。
“一条皇兄的狗,办事也不利索,拖下去,腿打折再丢回宫里去。”
候在一旁的侍从习以为常,干脆利索行礼后两人一齐上前拖拽吓得失禁的太监。
诅咒、谩骂、哀求声渐渐远去,留下的一地淡黄水痕也被清理干净,远处不一会儿传来一声惨叫,也很快恢复了沉寂。
另一边,江雪至还真等来了马车。
他不用竹星扶,一个人轻松跳进马车里,用力按了按柔软的绒毯和坐席,撇了撇嘴:“暴殄天物,马车里比我的榻还要软。”
竹星没资格跟着一起去,担忧地扒着车厢边沿,一个劲儿叮嘱自家少爷。
“少爷,你得多长几个心眼,咱虽然不是头一回进宫,但这次身份不同,你得跟紧王爷,千万莫要走丢了。”
“是,是,知道了,放心吧,我一定全须全尾地回来。”
江雪至知道竹星是真的担心自己,不过他嘴上应着,还是忍不住趁商酩没来,先在绒毯里打了个滚,别的不说,这纨绔子弟的日子也太舒服了些。
他仰面躺着,心里冒出一点奇怪的苗头。
不知是不是这具身体的原因,他在此待的越久,便越会想起一些属于真正的“江雪至”的记忆来。
那些记忆不是清晰的回放,而是第三人称视角的俯瞰,他以一种非常古怪的独特体验看过了不少本尊的生活,自己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影响,他时常会觉得那些记忆确有此事,正是自己经历过的。
然而江雪至此时想了又想,也没能提取出任何进宫的经历。
但若是直接对着竹星发问,他又要花上好几日给自己熬药,担心是落水时的病根又复发了,江雪至不乐意总在麻烦别人,于是这个疑问还是被他深埋心底。
这时,江雪至听见了一声毛骨悚然的惨叫。他倒不害怕,耳朵动了动,从车厢里直起身子来,透过空隙往外问。
“这是怎么了?”
无处不在的展福适时回答,“回王妃,王爷体恤您劳累,打断了冒犯您的那条狗的腿而已。”
展福也是个妙人,他已然说服了自己,王爷以往出手定是要人性命的,这会儿不仅留了小王妃一命,还别别扭扭给人加餐、□□、带人进宫。
总之,王爷此举可用二字概括——有戏。
江雪至一怔,真是想不明白商酩打一棍子再给个甜枣的行为到底是何用意,他简单的小脑瓜还不足以思考出这个问题的答案。
展福颠颠儿地跟着马车跑了几步,上车后立在角落里笑,有旁人在江雪至也不好坐没坐相地躺着,便挪了位置坐去坐垫上。
他原以为商酩厌恶自己,打算分乘两辆车进宫,谁知车子行驶了一阵,车帘就被两名小太监一左一右撩开了——
随着一阵清冷的熏香气息,商酩修长苍白的手指先探了进来。他穿了一身黑金广袖长袍,身形优越,长腿一迈,腰间挂着的双流苏玉佩撞在金缕玉腰带上环佩叮当。
当朝以黑色为尊,皇亲国戚中稍有地位的人穿黑色极多,但能将黑色穿出如此强烈的禁欲气息的非商酩莫属。
他难得戴了发冠,玉环云纹金冠上盘着两条龙,站在那儿就冷得像一棵沉默不语的雪松。右手食指上的玛瑙银戒闪着光,却远不及商酩这张脸动人。
江雪至没想到他还要上来,愣愣地把屁股往一边挪了挪,想努力离这个阴晴不定的男人远一点、再远一点。
啪。
怀里丢进来一大坨沉甸甸的东西,江雪至用手一抓,软软的,一边站着的展福可劲儿用胳膊肘拐他,一只眼睛用力挤着朝江雪至努嘴。
江雪至这才看清,这个马屁精太监扔给自己的是他一直抱在怀里的披风,第一次见到商酩的时候,他就披着这件披风,领口处有一大圈雪白的狐毛,厚重光滑的内里,仔细看还有金丝绣成的暗纹,尊贵之气几乎扑面而来。
商酩这个病秧子,稍冷的天出行都要穿得比旁人要厚。
商酩已经看过来了,江雪至当然不能就这样把披风扔回去,但他总不能真的去给商酩穿披风吧,这和第一夜商酩使坏让自己摔跤,正巧压着人摔在榻上有什么区别,商酩一句话——投怀送抱。
端王从展福那儿接过来个热烘烘的汤婆子揣着,瞥了他一眼,“有眼疾就滚下去看大夫。”
“嘿嘿。”
展福傻乐,脚又在底下碰了碰江雪至,自个儿缩在车厢角落里降低存在感。
商酩的目光又沉沉转向江雪至,眼里带上了几分稀薄的调笑:“手不能动了?过来给我披上。”
我手不能动,我现在就能左一耳光右一耳光伺候。
江雪至嘴里嘟嘟囔囔,又不能真的做什么,认命般站起身,绕去商酩身后。
商酩比他高了一头还要多些,江雪至提着两边披风的系绳,垫脚将其围在只是站在那儿就让人觉得缺德带冒烟的端王背后,一只手揪住两根绳,打算等人自己把带子前端系起来。
差不多得了,小爷我再怎么是你看不上的便宜王妃,在此之前也是堂堂正正名正言顺的小侯爷出身,也是等着人伺候的身份!
反正商酩背对着自己也看不见,江雪至可劲儿用眼睛去瞪,如果目光有实体,他这嗖嗖发射的眼刀已经把商酩的后背戳成莲蓬了。
不过很显然,商酩背后没有长耳朵,也没有长眼睛,他这个人也没怎么长好心眼。
江雪至伸着胳膊等啊等,商酩还真就好意思不抬手。他犹如懒癌附体一般,双手揣着那个大红绒毛的汤婆子,站得理所应当。
一边的展福也当睁眼瞎,咧着大嘴眼观鼻鼻观心。
江雪至在心里狠狠骂了商酩几句,然而还是得笨拙地从一边绕到对方面前,伸出手揪住两根带子,想以怨报怨把它们狠狠打成一个死结,勒死这个臭王爷。
在背后的时候还好说,两个人面对面的时候,江雪至这样垫脚,又因着好用力的缘故稍稍向前倾身,他那蓬松的发顶几乎碰到了商酩的下颌。
江雪至幼年时期,长姐抱着他数头上的发旋,他发顶长着两个连在一起的小小发旋,头发留长后还隐约像一枚桃心的形状,父母便刮着小江雪至的鼻子,说他将来是个倔脾气的聪明小孩。
现在他仍未及冠,发旋倒是看不清了,唯独头上几根特立独行的毛还立着,马车一颠簸,就蹭过商酩的皮肤。
商酩轻轻垂下眼,盯着江雪至雪白的后颈,眼睛一点点眯了起来。
进宫自然不能穿得太随意,江雪至从北地进京时一家人千里相送,也拉了浩浩荡荡几十车嫁妆,还赶来了五六匹高头大马,各样衣物自然不少。
竹星件件替他记着,方才好一顿折腾,到底本着点艳压群芳的意思,将自家少爷收拾得漂漂亮亮。
商酩不得不承认,自己第一日说他忒黑,的确是感情用事了。
江雪至身着白金色的圆领袍,不能戴冠只用白玉发簪梳起个揪揪,耳际特地编了两根细长的辫子,额头束着的那枚碧绿美玉配合换了条白色带子,左耳的红色耳坠浓烈得像血。
衣裳前襟是大片的白色,银丝精工绣了大片的牡丹和锦鲤,腰上一条双绕镶银躞蹀带,勾勒出一把一手便可环抱的细腰,细却毫无弱柳扶风之姿,充满习武的少年人独有的力量感。
这样一个美人,脖颈上却突兀地带着一圈掐痕,便让这身再正经不过的衣服也染上了旖旎的味道。
商酩定睛看着他,鼻腔里逐渐溢满江雪至灵魂的香甜,他迫不及待地、忍无可忍地舔了舔唇。
就在这时,马车猛地一晃。
只用脚尖站着的江雪至下盘再稳也没能站住,一个踉跄栽上了商酩的肩头,额头的玉重重硌了他一下,痛得他一声低呼。与此同时,他忘了放开自己正在拉紧的结,的确如同设想那般勒得商酩抬起头。
商酩一只大手同时攥了江雪至两只手腕,另只手在他腰后一搂,好悬是把人扶稳了,才没一齐在车厢里滚作一团。
江雪至半强迫地以一种极为娇羞的姿态,被个病秧子王爷揽在怀里,也许是久病未愈的缘故,对方身上竟是有些冷的,因此紧紧贴在后腰的手掌显得存在感极强。
商酩低头,怀里的小王妃额头多了一处红印子,明明是将门后人,自己也有上阵杀敌的军功,偏偏生得这样细皮嫩肉,也不知他初次舞刀弄枪时,父母是否也曾心疼地吹着他掌心磨出的水泡。
他本该马上放开手的,免得小王爷会错了意,真觉得自己对他动了心,然而江雪至实在太香了,而且这也是商酩头一次知道,自己即使没有变回狐狸原型,也是会有野蛮的欲念的,而且,还和兽型的表现方式截然不同。
是狐狸的时候,他顶多只想赖在人怀里打滚,或是叼着他的手腕舔舐,尝尝味道解馋。
可是现在,明明灵魂被盛在人的外壳里,但商酩却觉得浑身都在发烫,他想狠狠吮江雪至微张的唇,舌头长驱直入,将人揉弄得湿漉漉,里里外外都浸透自己的味道。
喜欢一些家1虽然美,但是有体型差,还有已经迫不及待想看现在嘴巴太硬的老狐狸王爷追妻了哼哼哼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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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欲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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