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绳漂在雾里。
橙红色的绳体被江水浸得发暗,从十三号码头边缘斜斜伸进水中。断口附近还挂着几缕白色纤维,被水流拉开,又缓慢合拢。
像一条被割断以后,仍在水里轻轻抽动的血管。
程砚舟蹲在岸边。
没有触碰。
他盯着水面看了几秒,抬头对梁川说:
“下面没有人。”
梁川正在安排水警封锁码头,闻言转过头。
“你看得见?”
“绳子没有受力。”
“人可能已经脱离。”
“也可能沉到底。”
旁边一名水警说。
程砚舟摇头。
“安全绳断口在岸上这一端。如果下面挂着人,主绳会向外绷,不会贴着码头内侧漂。”
“也可能卡住。”
“所以要下水确认。”
他说完便站起来。
右手已经去拉外套拉链。
许知春先一步按住他的手。
“你准备干什么?”
“下去。”
“你左臂缝了十五针。”
“右手能用。”
“潜水靠一只手?”
“这里水流不快。”
“合作约定第五条。”
程砚舟看向他。
“警方潜水员还没到。”
“已经在路上。”
“水下可能有人。”
“你刚说没有。”
“我说绳子上没有。”
“所以更不需要你现在跳。”
两个人站得很近。
程砚舟的手仍压在拉链上,许知春按着他的手背,没有松开。
天还没有完全亮。
雾将旧港的声音全部压低。警车灯在远处旋转,红蓝光线穿过潮湿空气,落在两人脸上,又很快移开。
程砚舟的目光越过许知春,落在水面。
“如果邵海崇在下面——”
“警方会找。”
“等不及怎么办?”
“那也不是你一个人下去。”
“许知春。”
“你签了字。”
“那张纸没有法律效力。”
“现在承认它是合同了?”
程砚舟没有回答。
许知春看着他。
“你说过,发现危险先报警。已经报了。下一步是等有装备的人来。”
“我有装备。”
“你没有能正常使用的左臂。”
“伤口不影响呼吸。”
“会影响你爬上来。”
程砚舟的手指在他掌下轻轻动了一下。
没有挣脱。
梁川走过来。
“他说得对。”
许知春转头:“哪一句?”
“都对。”
梁川看向程砚舟。
“你留在岸上。再往前一步,我让人把你铐在车里。”
程砚舟终于收回手。
“你们水警潜水队多久到?”
“六分钟。”
“超过十分钟我下。”
“你是不是觉得和警察讲条件很有用?”
“偶尔。”
梁川没理他,走向断绳。
技术人员正在拍照。
红绳和金属牌都保持原位。那块冲压着D3-L-17的牌子很小,边缘有新鲜摩擦痕迹,显然不久前才被绑上去。
“绳结是新打的。”程砚舟说。
技术人员抬头。
“怎么看?”
“结还没完全吃紧。绳芯没有被压平,泡水时间不会超过三小时。”
“剪口呢?”
“很整齐。”
“刀?”
“可能是□□,也可能是割绳器。”
程砚舟蹲回岸边。
这一次离水面远了一些。
“安全绳的另一端不是自然断裂。有人先把它绑在水下某个东西上,再从岸上切断。”
梁川问:“目的?”
“让我们以为有人落水。”
“也可能真的有人落水以后,绳子被割断。”
“如果是被水下的人割,切口应该在下面。”
梁川看向雾中的江面。
“邵海崇的摩托在这里。脚印也走到水边。”
“脚印只有一组。”许知春说。
“所以?”
“摩托驾驶者不一定是邵海崇。”
梁川皱眉。
“车是他的。”
“手机也可以是别人的。”
“你开始怀疑所有身份?”
“吴庆峰成了罗建成。孟秋和孟雁可能互换过身份。”
许知春看向岸边脚印。
“现在只凭一辆摩托,不能证明来的人是谁。”
梁川没有反驳。
他让技术人员先采集摩托把手、脚踏和头盔锁上的痕迹。
水警潜水队到达时,天边刚刚泛白。
三名潜水员下水。
安全绳重新固定在码头承重桩上,水面保障人员不断收放导向绳。第一名潜水员沿着漂浮的断绳向下,几分钟后给出信号。
下面有东西。
但不是人。
岸上的起吊设备被调过来。
钢缆缓慢收紧。
最先露出水面的是一块锈蚀严重的工字钢,随后是一只被链条固定在钢梁下方的蓝色金属箱。
箱子只有公文包大小。
外层缠了三圈黑色防水布,四角用红绳加固。红绳中间都打着左向双渔人结。
程砚舟看见以后,神情变了。
“和岸边的一样?”梁川问。
“同一种打法。”
“邵海崇?”
“只能证明打结的人习惯用左手。”
金属箱被放上防水证物布。
技术人员检查外部。
箱锁没有损坏,缝隙处涂着新鲜密封胶。箱体锈迹很旧,包裹它的防水布却是最近才换过。
“有人长期把它藏在水下。”技术人员说,“最近打开过,重新密封。”
“里面是什么?”许知春问。
“不知道。”
“能现场开吗?”
“先做□□和危险品检测。”
检测结果没有异常。
金属箱被转移到旧港临时指挥车内。
梁川不允许无关人员靠近。
许知春被划进了“相关人员”,程砚舟则以辨认救援材料的理由留在车内。
箱锁打开时,里面没有水。
最上层是一块海绵。
海绵下方放着一个透明文件袋,里面有十几页浅蓝色纸张,还有一盘小型录音带和两张照片。
纸张是老式无碳复写纸。
边缘已经发黄。
表头印着:
**澜江市水上救援指挥中心现场通讯记录。**
日期是“澜江号”事故当晚。
许知春没有立即伸手。
他看向梁川。
“你们卷宗里有这个?”
“有通讯记录。”
“原件是什么颜色?”
“白色打印纸。”
程砚舟道:“这才是现场用的。”
梁川转向他。
“你见过?”
“救援队以前每个通讯席都放三联记录纸。第一联白色交指挥中心,第二联蓝色留救援队,第三联粉色给现场负责人。”
“事故卷宗里的不是现场原件?”
“是整理稿。”
技术人员逐页拍照。
蓝色纸张上有深浅不一的手写字迹。
部分记录因为复写压力不足,边缘很模糊。时间、呼号和内容挤在窄小表格中,有的行被划掉,有的旁边补着箭头,还有几处用黑色签字笔重新覆盖。
与整洁的官方文件不同。
它看起来混乱、仓促。
像真正的灾难现场。
第一页记录从二十点零七分开始。
**20:07 澜江号报告右舷排水压力异常。**
**20:09 轮机组回复,四号止回阀闭合延迟。**
**20:13 许向衡要求停航检查,船方未确认。**
许知春的视线停在第三行。
正是存储卡录音开始的时间。
梁川立即让人调取事故卷宗中的通讯整理稿。
电子版本很快传来。
同一时间段,官方记录写的是:
**20:07 受风浪影响,右舷排水压力短时波动。**
**20:12 轮机组检查后报告设备运行正常。**
没有四号阀。
也没有许向衡。
“时间也变了。”许知春说。
“从二十点十三分改成二十点十二分。”梁川道。
“为什么提前一分钟?”
“可能为了让‘设备正常’出现在许向衡提出停航以前。”
“直接把他的要求删掉,不就够了?”
梁川没有回答。
程砚舟看着那张蓝色记录纸。
“因为原始录音里可能留着报时。”
“什么意思?”
“通讯中心每分钟有自动时间提示。如果时间改得太多,容易被录音发现。”
“所以只改一分钟。”
“或者记录员当时记错。”
“你信吗?”
程砚舟没有说信,也没有说不信。
技术人员翻到第二页。
二十点二十五分以后,记录开始出现大量涂改。
其中一行原文被黑笔整个划掉。
只能看见结尾两个字:
**继续。**
技术人员用斜光照射。
复写纸的下一层留下了笔尖压痕。
经过图像增强,原文逐渐显现:
**20:26 卓文礼来电,要求维持航程,抵港后检修。**
官方整理稿中,这一条完全不存在。
“卓文礼当时以什么身份打电话?”许知春问。
“船舶集团财务负责人。”梁川说。
“财务负责人决定船要不要停?”
“他也负责运营协调。”
“他在岸上?”
“公开资料显示,当晚参加集团内部会议。”
“会议记录呢?”
“正在核查。”
许知春看着纸上的名字。
“他知道四号阀报警。”
“记录只能证明有人记下了这句话。”
梁川提醒。
“还需要确认来电者身份和内容真实性。”
“至少不是事故以后才知道。”
“如果记录是真的。”
“这份记录为什么藏在水下?”
“也是问题。”
梁川没有因为内容符合他们的推测,便降低对证物来源的警惕。
“匿名人可能希望我们看见这些。”
“也可能是邵海崇保留下来的。”程砚舟说。
“你认为箱子是他的?”
“第三联现场记录应该由现场负责人保管。”
“当晚负责人是他?”
“水面救援负责人。”
“所以粉色联在他手里。”
“这份是蓝色。”
“蓝色联本来应该留在救援队。”许知春说。
“事故后旧救援站档案中缺了当晚记录。”
程砚舟抬起眼。
“你查过?”
“昨晚梁川给我看过目录。”
“你什么时候看过?”
“你在技术中心喝咖啡的时候。”
“合作约定第一条。”
“这是警方目录,不是匿名线索。”
“你在扩大免责范围。”
“你也可以找梁川看。”
梁川抬手。
“先停。”
他不想听两个人讨论那张没有法律效力,却被他们拿来约束彼此一切行为的纸。
第三页是事故正式发生后的记录。
二十一点十九分,船体报告右舷外板进水。
二十一点二十七分,第一批救援船抵达。
二十一点三十二分,程砚舟第三次入水。
二十一点四十二分,水下组抵达三层左舷。
这部分与官方时间线基本一致。
真正的差异从二十一点四十四分开始。
蓝色现场记录上写着:
**21:44 D3-L-17门内确认16人,门外2人。发现昏迷儿童,准备优先转移。**
官方整理稿:
**21:44 D3-L-17区域发现17名被困人员,水位持续上升。**
许知春的目光停在“门外2人”。
“程砚舟和我哥。”
“是。”程砚舟说。
“官方记录为什么改成十七个人都在门内?”
“这样就不用解释许向衡为什么重新进去。”
“也不用解释他有机会活下来。”
程砚舟没有回应。
许知春继续往下看。
下一行原本有字。
却被蓝色圆珠笔横向划掉。
蓝色笔迹与最初记录的颜色接近,却不是同一支笔。原始字迹较淡,涂改线颜色更深,墨水在纸面扩散的程度也不同。
技术人员说:
“修改不是当晚立即完成的。至少间隔了数小时。”
“能判断具体时间?”
“需要检测墨水成分和氧化程度。”
斜光下,压痕再次显现。
**21:45 水密门第一次闭合。液压撑开约7秒,转移儿童1人。**
官方记录中没有第一次闭合。
没有门重新打开。
也没有方小满。
只有一句:
**救援人员尝试转移被困者,未成功。**
许知春看向程砚舟。
“方小满不是后来从新闻知道门开过。”
“他自己记得。”
“可官方记录告诉他,救援没有成功。”
程砚舟看着纸张。
“所以他认为所有人都在撒谎。”
“他们确实在撒谎。”
“记录不是我改的。”
“可你也没说。”
程砚舟没有反驳。
第四页边缘有一道褐色污渍。
技术人员初步判断是旧血迹。
二十一点四十六分的记录写得极为凌乱。
第一行:
**中央舱进水加速,四号管路疑倒灌。**
“证明封舱前,他们已经发现四号阀问题。”许知春说。
“至少现场有人这么判断。”梁川道。
第二行前半部分被撕掉。
只剩:
**……同意必要时关闭水密门,优先保障中央楼梯。**
纸张撕裂口并不自然。
像有人故意将说话者的名字连同呼号一起撕走。
官方整理稿在同一时间写着:
**水下通讯受干扰,潜水员根据现场情况自主处置。**
许知春的声音很冷。
“有人批准封舱。”
“缺失部分无法确认是谁。”梁川说。
“总不可能是程砚舟自己在指挥席上批准自己。”
“所以需要找到完整第一联或者录音母带。”
程砚舟一直没有说话。
他盯着“优先保障中央楼梯”几个字。
右手手背上的筋慢慢绷紧。
许知春注意到。
“你听过这句话?”
“当晚通讯里有人说过。”
“谁?”
“不确定。”
“你当时说,指挥中心命令封舱。”
“声音很多。”
“邵海崇有没有说?”
程砚舟沉默片刻。
“他说过关门。”
“原话。”
“先把门关上。”
“在你切钢索以前?”
“更早。”
“为什么你之前没有说?”
“那时门只是正常关闭,不是封死舱室。”
“对你来说有区别?”
“有。”
程砚舟抬起头。
“正常关闭以后可以重新开启。切断钢索后,配重完全落下,门轨变形,无法从外侧复位。”
“所以他最初让你关门,不代表让你把人封在里面。”
“是。”
梁川记录下来。
“那最终切断钢索的批准,来自谁?”
“通讯里有一句‘执行’。”
“谁说的?”
“不知道。”
“男声还是女声?”
“男声。”
“邵海崇?”
“不确定。”
“你熟悉他的声音。”
“水下失真。”
“你觉得像吗?”
程砚舟看着那张被撕掉呼号的纸。
“像。”
许知春没有立刻抓住这句话继续追问。
他知道“像”不是证据。
也知道程砚舟如果愿意说出这个字,已经意味着那段声音在他记忆里存在了八年。
下一行记录更加简短。
**21:46:38 许向衡进入内侧,手动释放。**
官方整理稿没有这一条。
二十一点四十七分:
**引导索切断,D3-L-17完成关闭。**
这句话被黑笔划去一半。
旁边重新写成:
**钢索意外崩断,水密门关闭。**
许知春盯着“意外”两个字。
“官方事故报告里写的是什么?”
梁川调出文件。
“写的是钢索受力超过设计值发生断裂,水密门在船体倾斜中自动关闭。”
“没有人切断。”
“没有。”
“那程砚舟为什么一直被家属认为是封舱的人?”
“救援现场有人听见通讯。”程砚舟说。
“但正式报告没有认定。”
“所以他们既让所有人知道是你,又没有在文件上留下是你。”
“嗯。”
“方便需要的时候把责任推给个人,也方便不追究具体命令来源。”
梁川道:“这是推断。”
“合理吗?”
“合理不等于已经证实。”
许知春没有争论。
技术人员将蓝色记录与归档文件逐项叠加。
差异越来越多。
二十一点四十八分,现场记录写着:
**封舱后中央舱水位仍升高,疑四号阀或管路失效。**
归档记录写:
**封舱后船体倾斜速度下降,中央舱进水得到控制。**
两句话都只写了一部分事实。
封舱以后,船体倾斜确实减慢。
中央舱水位却没有立刻停止上升。
如果只保留前者,就能证明封舱正确。
如果保留后者,就必须追查为什么关门后仍在进水。
而那会重新指向四号阀。
“删掉阀门问题的人,和修改封舱记录的人是同一个吗?”许知春问。
技术人员观察笔迹。
“不像。”
“第一处涂改使用蓝色圆珠笔,书写者下笔较轻。第二处‘意外崩断’使用黑色签字笔,字迹更重,笔锋习惯也不同。”
“还有第三处。”梁川说。
官方归档稿不是简单誊抄。
部分句子被重新组合。
“水下通讯受干扰”来自二十一点四十三分。
“潜水员自主处置”原本出现在二十一点五十二分,是对二次入水失败的描述。
整理记录的人将两句移到二十一点四十六分。
从而让“切断钢索”看起来发生在通讯中断以后。
许知春想起孟雁电话中的话。
每个人删一句。
删到最后,剩下的每一句都是真的。
可放在一起,全是假的。
“第一层修改,删掉四号阀和许向衡的停航请求。”他说。
“第二层,改掉门内外人数和二次开门。”
“第三层,把封舱命令改成通讯中断后的个人决定。”
梁川补充:
“第四层,将钢索切断改成意外崩断。”
“至少四个人?”
“不一定。也可能同一个人在不同阶段使用不同笔。”
“孟雁负责哪一层?”
“她是无线电操作员,可能参与现场记录,也可能只负责录音整理。”
“邵海崇呢?”
“持有第三联,参与现场指挥。”
“调查组?”
“负责最终归档。”
每个人都只需要改一处。
不必写出完整谎言。
不必知道其他人改了什么。
只要将自己最不希望留下的那一句删掉。
最后所有修改会自然指向一个最简单、也最容易被公众接受的事故结论:
天气恶劣。
船体破损。
救援失败。
钢索意外崩断。
没有劣质阀门。
没有已经被提交的停航要求。
没有指挥中心批准封舱。
也没有人需要为后续销毁船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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