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杰英的成绩一直不上不下,他实在不明白每天坐在教室里有什么意义。庞美芳每天都数落自己的儿子,你要好好学习,将来考好大学,找好工作,娶个好媳妇儿……像完成一个个设定好的程序一样,然后完成这些程序之后你就可以去死了。沈杰英一时竟分辨不清他和庞美芳的人生观究竟哪一个更懈怠消极。
他仍旧每天行走在自己的天平上。学校,家,家,学校,两点一线。但在初一的下半学期,他意外地找到了天平上那个平衡点。那是一节音乐课,他百无聊赖地听老师弹奏一段格外悠杳的音乐,阳光晾晒在他身上,与晾晒蓝天下那一方浆得雪白的床单没有区别,那时学校里新辟了一处绿化带,灌木丛里缀满了花,花香吟吟地从窗口嘘了进来,含混着雨后泥土的清甜与风日洒然的爽气,光影沙沙地在桌面游移,和着那曲调跟节拍,浑然得自成一体。很难形容那感觉,他睁开眼睛,一时间以为自己从一个很遥远的午寐里醒了过来。后来他才明白,那是生命的谐调。
即便只有几秒,他也没有放弃对于美的囫囵印象。他想具体化这种美,于是放学后溜去草丛,悄悄把花朵摘了下来,那是他第一次上手复制一款谐调,结果当然是失败,因为花朵会死,阳光和风会溜走,他也无从表达内心的音乐性。但是他想明白了一件事,既然他会死,反正他会死,为什么不能死得美感?
他只没有弄懂一样,他对于死亡的美化,实则是对于死亡的一种献祭,而祭品就是他日益豢养的自我。
他开始频繁地寻找、延宕这种美,哪怕仅刹那的芳华。每天走在大街上,早餐摊的气味,甜品屋里糖糕的气味,阳光的气味,玻璃的气味,石子的气味,尘埃的气味,池塘的气味,露水的气味,雨的气味,树木的气味……他轻抚树皮,一汩清新的绿意像泉水一样注入他的生命,澄澈他的血液,就连凋敝也富有诗意,尤其是树叶哗啦啦在空中打起旋的时候,像一首哀艳曲流的大提琴曲。但是不得不说,这一带的城市建设实在糟糕,准确来说,是穷人的生活环境过于拥塞跟促狭了,灌木丛杂乱无章,花也耷蔫着,沟渠里积着烂臭污水,池塘看上去脏秽不堪,里面没有一条鱼,因为都被附近蜂拥的居民抢空了,他们连鹅卵石都不放过。后来,水池里索性没有水了,里面堆砌着各种垃圾。
他走向更远寻找花园,寻找能给予他内心宁静、高尚的灵魂空间。走访了很多公园之后他彻底无望了,先不提奄奄一息的花朵与千篇一律的灌木丛,整体布局完全就是没有生命力的背景板,比语文老师的眼镜片都来得刻板。
那怎样的花园才是他想要的?应当是一座巨大的神龛,有类似宗教的性质,能够承载、容纳、净化他的罪恶,具有一切诸如忧伤、原宥、爱意、慈悲、宁静、眼泪的神性。
他果真就找到了,在距离学校最近的一所墓园。神圣的墓园。那里埋葬着像他一样籍籍无名的人、被社会抛弃的人和迷失的人。那里有一棵活了六百年的紫衫,树干是空的,他常常独自一个人蜷在里面,一待就是几个钟头。有时连学校也忘记去了。下雨的时候,满树雨霖霖犹如金玉之声,花叶在雨水里一闪一闪,树皮散发出古老而潮湿的陈香气,沙沙的绿荫上裹着一团清辉,非常慈蔼的样子。雨滴迸落在绿叶跟墓碑上,铿铿然而窸窣窣,雷电之声亦不惊扰,是盛大的音乐洪流里那金戈铁马的鼓点。他关上眼皮,雨下得愈发紧了,天与地都被缝在了一起。树洞外,漫山遍野风雨琳琅,花香草气淹然百媚,他感到一种深深的平和。
庞美芳一定很高兴,这样的雨天一家人又能出来洗头了。不过学校还是要去的,不然她一定会认为是他自己想要退学。
但是就算在学校,沈杰英也心不在焉的,他耽溺在自己的世界里太久了,何况,太剧烈的快乐本就需要远离人群。大多数时候,眼睛都是不得不向外开放的蓝牙,连接着许多台干扰设备。如果可以,他倒真想假装成一个盲人,一来可以使内心世界不被侵扰,二来他可以忘记时间,只要一注意到时间,他即刻就会注意到自己流逝的生命,注意到活着是这样美好而又罪恶的一件事。
初中三年级时,沈杰英已经蹿到了185,顽意的孩气渐渐褪去,也许是中国血统的作用,整个人温润如玉起来,长眉俊目,鼻梁英挺,唇时常微不可察地抿着,面皮白瓷一般静谧。每天六点钟,他推开厨房的窗户,穿着一件无袖T恤,手撑在窗户下发呆,他的头发又浓又黑。
够十分钟了。他耷着长长的睫毛,打开从地摊上淘回来的CD机。在那袅袅的晨雾般轻柔的歌声里,开始给庞美芳一家人做早饭。路过的邻居不住觑眼打量,高高瘦瘦的男孩子,肩背却端得挺阔,臂肌也青春得丰饶。在那低矮晦暗的屋檐下,就像一颗嵌在贝壳里的珍珠,拢着一层寂寂的珠光。
大抵因为这层,邻居们对他的议论少了许多。就连庞美芳,也很少鬼子长鬼子短地咒骂了。
但是在沈杰英看来。这些鸡婆的议论反而比以前更多了,屁大的事也能说出花来。那惊乍的口吻跟什么似的。一天,隔壁那个出来买菜的阿姨在窗口张见了他,那时她也没怎么,第二天,巷子里就咭呱起来,什么一个男孩子也粉红粉红的,几乎要把他说成女人了,后来他才知道是胳膊肘和指关节透出的粉红色。
庞美芳悍魃的形象一天天馁下去,像她的钱包一样阮囊羞涩。她成日在他鼻尖下呲溜溜打转,这里找找,那里翻翻,肥扭的身子挤在厨房里,不知道戳戳捣捣些什么。沈杰英猜想她一定是防着他手脚不干净,索性摊了手靠在橱柜上,结果一瞥瞧见了庞美芳花白褂子里两只晃荡的Ru房。她居然不穿内衣!
他马上别开眼,非常不自在。转身走开了。
庞美芳再走进厨房,沈杰英抱着胳膊,避在了一边。她虽然胖,却是一个灵活的胖子,总能在有限的空间里若有若无地挨擦他。她蓬着头,一身中年妇女特有的火烧油腻子气。沈杰英不搭腔,只是眉目如画地站在那里,年轻的身体散发出清冽的荷尔蒙的气息。
惨白而混沌的白炽灯悬在头顶,仿佛现蒸出来的。藉由沈杰英,庞美芳注意到了那盏灯,有种既陌生又熟悉的恍惚。
她进厨房越来越频繁了。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这样。也许是若有若无的接触,也许是从男孩到男人之间那模棱的可能性。明明每天走进厨房的人是沈杰英,但庞美芳闻起来却永远像个厨娘,无论怎么洗,换下来的褂子也垢腻腻的。
躺在床上,庞美芳也不是心事。身旁丈夫的烟灰缸气味多么粗俗。
天一亮,她又摸进厨房。沈杰英光着一截白手臂在洗碗。白净的手抹过碗盘上的油污,仿佛洗洁精的白色泡沫一样让她觉得痛快。
吃过早饭,姨父挎上包走了。庞美芳的儿子抱着足球出来门。沈杰英又担起了洗碗的任务。
庞美芳依旧走进厨房,没事找事。
他挪到一边去,有些笨拙地避忌,生怕看见庞美芳又不穿内衣。他在把碗放在桌上的时候把碗也磕了。一个高大、挺拔、漂亮的年轻小伙子的羞涩。庞美芳非常快活,于是又训了他几句。
沈杰英真是烦这女人。天知道她现在又换了什么鬼路数。他一个嫩叶似的小处男拿什么跟一个老辣的中年女人作斗争,干脆躲得远远的。晚上回到家,庞美芳又逮着机会狠狠训了他一顿,沈杰英懒得搭理她,她说话也就越来越过分,跟着他进了厨房,“你当学费是白交的吗?你这样不学无术,我那可怜的妹妹在天上看见了,一定会羞愧而死的!”
沈杰英听了,心里前所未有的聒噪,豁朗把盘子摔进洗碗池,忍无可忍:“庞美芳,你他妈差不多得了。”
“怎么?怕我说?”庞美芳昂起胸膛,“要不是因为——”
沈杰英指着她的脸,一字一顿,“你再说一次。”
一幢黑影压下来,淹没了庞美芳。他已经不是那个初来时瘦弱的小男孩了,庞美芳被那身高压制着,感到一种原始、澎湃的雄性力量,不由涨起脸,簌簌颤起来,“你要造反吗?你要在谁的家里造反!”
沈杰英一把掳过窗台上的花瓶,花瓶嗖地从她耳边穿过去,砸在地上,打了个粉碎。
庞美芳尖叫起来,“杀千刀的畜生!来啊,有种你就把我杀了!”
沈杰英早已经不吃她这套,捡起沙发上的外套,丢了句“你真应该庆幸你是个女人。”便出了门。
庞美芳愤愤走回卧室。姨父早已经背过她睡下了,他还是一如既往地窝囊。真他妈一个窝囊废。她辗转反侧,反复回想刚刚那一幕,心里奇异地泛了痒痒。别说结婚这么多年,就是少女时期她也没受过这样鲜烈的刺激,结婚这么多年,她就像一头蒙着眼罩的驴,一步步被拖进了家庭浩大的石轮里。少女?女人?她丈夫早就不拿她当女人,她自己也忘了。结婚这么多年,她简直没有一天是真正活着的。
她开始思渴刺激。更多的刺激。用以填补她人生中年偌大的寂寥与空虚;用于杜撰她现在与过去并行的残缺的少女史,残缺固然残缺,但残缺也是一种艺术,如同断臂的维纳斯总能给以人无限的畅想。
沈杰英在厨房里晃悠的时候。庞美芳夹脚又钻了进来,指着厨柜最顶层说,你帮我取一下里面的牛奶锅,之前那一个坏了。
沈杰英抬手打开柜门的时候,影子潮汐般淹上庞美芳的脸。她眼里有什么闪活了一下。她想起了自己那个皱皱缩缩的丈夫,结婚这么多年,一出事永远闪在她身后,她去跟人要账,她说一句,他在她背后说一句,那人抬手抽了她一个大嘴巴,他在后面连个屁都不敢吱。
女人啊,结了婚,别说姓名了,连性别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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