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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年年岁岁有今朝

沈朝朝放下笔,抓狂地挠了挠自己的鸡窝头,发出一声声的哀嚎声。桌面的笔记本里只有短短几行字。

啊,想不出来,她词穷了。恋爱小白的自己怎么写得出甜甜的小说嘛?

发泄够了,她顶着一个鸡窝头推开椅子小跑到落地窗看外面的风景。

远处是绿水环绕青山,山上的郁郁葱葱倒映在幽幽的湖面上。

沈朝朝看了几眼远处的风景放松了下眼睛,余光偷偷地关注着在楼下打扫院子的男人。

注意到他被树半遮半掩,不会注意到楼上,她立马把眼晴转向了楼下。

男人个子高高的,身体劲瘦有力。那天来这家民宿时就是他帮忙搬的行李,沈朝朝看着他两只手一手一只大箱子,还十分轻松的样子。

他现在穿着一件格子衫加黑长裤,本来社畜由程序员穿着显得无比苦逼的搭配让男人看着极其潇洒自然。可惜依旧戴着口罩,沈朝朝看不清他的脸。

沈朝朝最关注男人的那双手,那双并不白皙的手指节分明、手指细长,上面还有些细小的痂痕,不同于沈朝朝的纤细柔软。它十分具有力量感。

沈朝朝原本喜欢肤白貌美、会嗲嗲地喊自己姐姐的男孩子,但她完全被那双拿着扫帚的手吸引住了,手背的青筋隐隐约约,张力感十足。她目光痴迷地看着那双手,哈喇子都要流出来,原本是站着的姿势变成了蹲在地上。

余良胡在树后打扫得差不多,他慢悠悠地走了出来。楼上的目光太过热烈,想忽视都不行,走到那扇落地窗底下时,他猛地抬起头,出其不意地看向那个在窗边种蘑菇的小姑娘。

于是余良胡成功地收获一只猛然炸起来、脸蛋爆红的小蘑菇欲盖弥彰地跑离了窗边。

沈朝朝趴在房间里的大床上埋了一会儿,手摸向床头柜,摸到一把镜子。她侧着身,把镜子对着自己,看到自己那乱糟糟的头发,顿时羞愤欲愤死,脸蛋又爆红了起来。

天哪,她沈朝朝在男人眼里变成了一个邋遢鬼了,呜呜呜。

快要中午了,小邋遢鬼沈朝朝仔仔细细地收拾了下自己,长发被她和着一条小珍珠丝带辫了一条麻花辫侧放在胸前,穿着一件紫色小碎花吊带长裙,搭配一双白色珍珠凉鞋。整个人看着青春洋溢,她本人的皮肤又白皙透净,也不化妆,清清爽爽,让人眼前一亮。

沈朝朝嗒嗒嗒地几步下了楼,跑到院子里逗弄院里那只大肥咪。

胖胖的猫咪正懒洋洋地眯着眼在花坛里晒太阳,毛绒绒的一大团窝在花丛里,十分治愈。

沈朝朝拿手呼噜着胖猫咪的下巴,它的小喉咙里立马响起了呼噜呼噜的声音。下巴还往上抬了抬,让沈朝朝撸得更加尽兴。

身后传来了脚步声,她转头一看,余良胡手里端着菜走出了厨房,看见她在撸猫,抬了抬了手里菜,示意她要到哪里吃。

花架之下的沈朝朝像个小巧的花精灵,灵动活泼。

余良胡看着她指了指花园里的桌子,起身去旁边的水槽洗了洗手,坐着桌子边,可以看到山下的景色。

因为在山上,这里只有余良胡这一家民宿店,偶尔只有些上山玩的本地人来这里住一两天,像沈朝朝这样出门旅游的人也只住得到一周左右。

沈朝朝已经在这里呆了半个月,因为不在节假日,来旅游的人少,山上只偶尔来上几个人住一晚上。所以这间民宿目前只有两个人:沈朝朝和它的老板余良胡。

在这里的每一天她都是和余良胡一起吃饭的。虽然民宿里可以自己动手煮饭,但她就是一个厨房杀手,在家的时候都是靠外卖度日,哪敢自己下厨。

而且余良胡的手艺真的没说话,沈朝朝都觉得自己都胖了好几斤。最开始一起吃饭时她还会顾忌下淑女形象,少吃一点。现在嘛,她努力刨着饭,谁能拒绝送到嘴边的美食呢?

吃完饭,沈朝朝一手包揽下洗碗的任务,打开水龙头,在水槽边洗起了碗。

快要入秋了,天气虽然凉爽了些,但是太阳依旧灼热。水槽在室外,周围有花架和树挡了一小部分阳光。

余良胡把悬在树上的一顶草帽戴在了沈朝朝头上。然后把她洗干净的碗摞到一起,端进了厨房里。

吃饱喝足的两人又各干各事去了,余良胡走之前还问了沈朝朝要不要去林子采菌,最近的山里的野菌长得繁盛,有很多采菌人也进山淘宝了。

沈朝朝躺在花园里的那把躺椅上,把大肥猫薅过来蹂躏它的毛毛。

山里的日子里悠悠闲闲的,沈朝朝今天闲逛摘把花,明天上山采个菌,把她的小说彻底抛之脑后了。

是的,沈朝朝还是个小说作者,不过是个小扑街的小透明,侥幸签了约,然而那本让她签了约的小说卡了,卡得死死的。虽然扑街,但每本书都是她的亲生崽,不死心尝试了多种方法,都没有办法。

深刻意识闭门造车不行,沈朝朝开启了她的旅游之旅,一路上见了很多很美的风景,也看到过很多情侣秀恩爱。可惜,她狗粮都吃撑了,也不知道怎么写她崽的感情线,她崽要变成和她一样的单身狗吗?

沈朝朝不死心,想着自己要不谈场恋爱?和谁谈呢,她翻着自己的通讯录,一个个地筛选下去,完了,一个都不想呀。

现在没有事干,余良胡到花园里撸着猫,喝着茶,悠闲地看着书。风吹过花架,沙沙作响,肥猫被撸得发出舒服的声音。

沈朝朝房间里的落地窗很大,阳光照进屋子里,她窝在沙发里抱着手机删删减减。

好苦恼哦。沈朝朝用手撑着自己愈发丰满的脸蛋发着愁。忽然,她看向了在花园里的看书的余良胡,嘿,这不是一个现成的吗?

脸长得好,身材又好,比自己高大半个头,力气大,又温温柔柔的,脾气好,还尊重女生,重点是她很喜欢那双令人想入非非的手。

沈朝朝琢磨着怎么让男人答应和自己谈个为期一个月的短途恋爱。

随后的几天里,沈朝朝一直跟在男人身后当个小跟屁虫,他干什么,自己就要干什么。男人煮饭,自己就在旁边帮忙洗菜、递油递盐递盘子;男人看书,自己就在旁边撸猫,一个劲儿地盯着他看;男人打扫卫生,自己就在旁边磕磕绊绊地挡路。

沈朝朝全身上下都写着自己有问题、你快问我。

在秋收那天,男人拿着工具准备去田收稻谷,沈朝朝穿着一件长袖的裙子跟着他。

在临出门时,余良胡制止了她要跟着一起去的举动。他停下身,看着这个小了他快十岁的女孩子,问她是不是有什么事需要帮忙?

沈朝朝抬头看向男人,脸颊泛起了飞红,无论她怎么想的,临到开口都有些羞涩。她羞红着脸问他能不能当自己一个月的男朋友。

她的眼睛一直注视着男人的脸,可以看到他眼里闪过的惊讶和耳尖泛起的红。

男人没有立即答应,反而是问沈朝朝为什么想要有一个短期男友。

沈朝朝还以为他会直接拒绝或接受,毕竞他看上去好像也有点喜欢自己。因为短期男友的存在是为了让她感受一下恋爱是什么样,以帮助她崽顺利谈上恋爱,目的不纯,有点渣女的感觉。

沈朝朝选择如实相告,再次发出求“恋爱,在线等,很急”的请求。

余良胡确实对这个外地来的女孩有好感,明媚活泼,玲珑可爱,整个人都外放开心愉悦的气息。这样的女孩是在蜜糖里长大的。

他看着女孩做出招财猫的动作,两只手握起来放在脸颊两侧,大眼睛扑闪扑闪的,十分可爱。

他还是同意了她的请求,告诉她恋爱关系随时可由沈朝朝单方面终止,未经沈朝朝同意,他不会进她的房间,与她有任何亲密行为。

秋收的季节,繁忙劳累的时候,自从两人正式成了情侣后,沈朝朝更是常常跟在余良胡身后。

民宿在半山腰,除了林子外,还有满山遍野的稻田,此是金黄灿灿,犹如一座黄金湖。

余良胡家的老房子在山下,一整个村都住山脚,在他父母去世后,他就在半山腰开了这家民宿,原本的农田也只留了几亩,种些粮食维持民宿的开支,其余的则租给了其他人,秋收也不繁忙。

这次秋收,往年都是余良胡与他请来的人一起完成,只是今年多了一个女孩。请来的人是熟人,常年上山帮忙,民宿周围的的果林和大棚也是由他们帮忙照顾的。

沈朝朝穿着黑色的长衣衣裤,脚上踏着一双布鞋,头上戴着余良胡给她编的带花草帽,提着个小篮子,跟在余良胡的身后。

他背着背篓走在前面,给沈朝朝讲了些这里的风土人情,不用紧张,人都好处。无聊的话,可以去前面一点的山溪流玩,那里水很浅,刚没过脚踝,还可以摸到小螃蟹。

沈朝朝跟着他在山坡地头上走着。七拐八拐地走了一会儿,一大遍金黄的稻田出现在他们眼前。

走得近了,机器轰鸣的声音响起,田里有几个大爷大娘在收割稻穗,谷物的尘埃在阳光下一闪一闪地泛着彩光。

田里已经收割了一部分,机器在给稻穗脱粒,金灿灿的谷物顺着出口滑落到撑开的袋子里。

沈朝朝还没有见过秋收的场景,看着这一切只觉得新奇。

田里的大爷大娘给准备下田埂的余良胡打招呼,妹娃子妹娃子地喊着沈朝朝。余良胡给几个叔伯婶娘介绍沈朝朝。

沈朝朝笑着应了声好,在余良胡踏过的路小心翼翼地下了田埂,布鞋踩在干燥的田里。

大爷大娘正和余良胡说着话,转头就看到那个嫩生生的妹娃娃站着田里,赶紧妹娃子地喊住她,莫往前头走,灰尘大得很。

余良胡来之前问过沈朝朝要不要去田看一眼,那边人多热闹,来帮忙的人里就有一对夫妻,生活了几十年,感情一向好,她可以去观察一下。就是太阳晒人,灰尘也大,她可能不太适应。

沈朝朝听话地上了田埂,从余良胡背来的背篓里拿出了一只马扎和一个小电风扇,这是他早上出门时专门拿的。

她坐在马扎上,从背篓里又找到了一只水壶和一只保温杯,她看着余良胡他们忙得热水朝天,没时间看这边。她打量着保温杯,猫咪耳朵的图案,拧开一看,里面是满满一杯温开水。

沈朝朝看向阳光下的男人,汗水浸湿了衣物,贴在皮肤上,每次弯腰都可以明显看到那劲瘦的腰身。

她有点想摸,小色鬼沈朝朝上线了。

她整个人趴在软软的大床上,小腿还在空中晃来晃去的,十分开心。

旁边坐在床上的余良胡手里拿着沈朝朝的笔记本,帮她把小说内容一个个地打出来,俨然是一个高效打字机。

沈朝朝嘴里快速说着剧情内容,手鬼鬼祟祟地挪到余良胡的腰旁边,趁着他专心帮自己写小说,突然偷袭上去。

男人触不及防地被人摸了腰,还恰恰是敏感点,不用看都知道那只手是谁的。

沈朝朝摸得正欢呢,一把就被余良胡抓住了作乱的手,一下子小说卡壳了。又壮着胆子摸了一把,也不管被抓住了的手,一骨碌钻进了被窝里装鸵鸟。

作者不说剧情,打字机正式下线了。余良胡松开了手,把床上的桌子、笔记本和一些小物件收拾了一下。

等他放好了东西,转身抱住了扑过来的大型玩偶。沈朝朝扒在他身上,赶着他去了浴室。

大晚上,该洗洗睡了。

沈朝朝和余良胡已经结婚两年了。三年前,两人谈了那场短期恋爱,又续了个期,沈朝朝终于让她崽脱了单,她自己也脱了个单。

沈朝朝父母老早就想把闺女赶出去过两人世界了,她一脱单,老两口意思意思了一下,就把闺女打包给了余良胡。

余良胡这人,老两口挺放心的。就当初那短期恋爱,老两口都觉得闺女太渣,有用完就甩的嫌疑,结果人小伙也不怪,整个恋爱过程也不越界,关系结束了也不强求。婚后对人也好,闺女说东,就绝不说西。什么都挺好,就是太老实了,容易被欺负。

现在两个人还是住在民宿这里。平日里沈朝朝在附近窜来窜去地玩,余良胡就负责给她拿些小物件,陪着她四处串门。

沈朝朝还尝试过下厨,可惜即使在余良胡的一对一的指导,还是能把菜做成黑暗料理,颜色之诡异、味道之奇怪,好像西方的女巫熬的魔药,每次都有意想不到的结果。

自觉没有天赋的沈朝朝只能含泪放弃能够自己喂饱自己的这一重要技能的学习,转头霍霍起了花园。

花园每年一次大变样。可能是写小说的原因,沈朝朝的想法大多天马行空,奇思妙想的,弄来弄去,倒也弄出了一些好看的布局,成了民宿的一大特色。

来登山的人不少被这家每年一次大变样的民宿吸引地多住几天。最初还能好好地欣赏周围的美景,后面就天天被老板和老板娘两个人狂塞狗粮。

上山的男男女女们会摄像的不少,每次被吃狗粮,就给他们拍照留念。现在,民宿里还有好几本相册,里面全是这些照片。民宿的墙上还挂了一些新画,画里是花丛里的大肥猫、远处的晚霞之类的,还有在阳光下的沈朝朝,全是来山上写生的人们友情贡献,里面是余良胡所爱的世界。

沈朝朝自从有了余良胡这个人形打字机后,更新效率直线上涨,虽然还是个小透明,但也有了一些固定的读者天天打卡催更。有了读者后,她也偶尔给读者分享着自己的日常,家里的那只大肥咪,花园里的花,林子里的野菌,秋的稻田和她的爱人。

沈朝朝不是全职作者,小说只是她想与世界分享的一种方式,只占据了一小部分时间。更多的时候,她是满世界乱跑,感受每个地方的美。和余良胡在一起后,一个人的旅途变成两个人的旅途。

天边的夕阳很好看,沈朝朝坐在余良胡的大腿上,叼过他手里的葡萄。她看着橘红的晚霞,一片一片地笼罩着远处的山峰,绚丽夺目。

第二天天没亮,两个人从柔软暖和的被窝里爬出来。沈朝朝睡眼朦胧地抓着余良胡的衣角,后脚踩前脚地去了洗手间。直至被一张温热的帕子贴上脸才逐清醒了过来,加快速度完成了洗漱工作。

两个人兴致勃勃地向山顶出发,距离不远,爬了半个小时左右,两人到了山顶,太阳还没有出来。

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沈朝朝关了手电筒,拉着余良胡看天上还没有下班的星星,天已经有些亮了,星星不是特别明显。

太阳从山边悄悄地探出了一点,观察着这新的一天,缓缓露出自己的脸。

沈朝朝用手机给朝阳拍着照,余良胡给她拍着照。

喀嚓,又是幸福的一天。

山顶的游客看着这一幕,两人站在朝阳里拍着自己的风景,民宿里的相册里又多了一张照片。

民宿又开了好多年,老板和老板娘形影不离,民宿里也多出了好些照片和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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