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完扶帘郡主后宵宵立马收到了肃王府的来信,信上内容是让她快马加鞭回来禀报这边的情况,宵宵一路上风风火火,没怎么休息,除了来信内容还有一件事更重要的便是她该回去吃牵机了,再不回去续命,她真害怕倒在路上。
二十天的路程被她硬生生八天赶完,她顶着一张苍白没半死不活的脸和乌青乌青的黑眼圈去见肃王,下跪时,身形都有些不利索。
“回主君,郡主已平安护送至西岐,路上无异样。”
“你可见过西岐的人?”
肃王居高临下,坐在主位之上,端木回春就跟个肃王的挂件似的一直跟在他的身边。
宵宵低头:“见过西岐的大祭司,他在鹿城展示了唤雨秘术。”
西岐的大祭司呼风唤雨之术已比她先快一步传到宜城,各式各样的流言都有,有夸张地说当时天空中的真神怒吼一声,犹如真龙降世,上了大祭司的身,还有有心之人利用唤雨之术暗指当今圣上无德,引得真神暴怒,所以鹿城常年干旱。
这些言论让皇上有些坐不住了,他命肃王去调查,而肃王做的第一件事便是询问当事人宵宵具体情形。
“依你之见,大祭司的唤雨之术是真是假?”
肃王提问时语气里带着些不屑与讥讽,宵宵敏锐地察觉到,并顺着他的语气回答:“属下看来不过是一些三教九流之术,并没有传闻中那么夸张,并且当晚属下在太守府内遇到了可疑之人——”
“说来听听。”
宵宵将那晚的事如实禀告。
“端木,你怎么看?”
“我曾经游历时去过西岐,那里确实盛行秘术,且只有天选之人才能学习,并不曾听闻唤雨之术,但那里有独特的气象观察方法,且实际与预言相隔不过半个时辰,怕是用了这个法子。”
端木回春的分析还算是冷静,年少时他痴迷草药而游历四方,奇人奇事没少见过,但他不信西岐人能够呼风唤雨。
“退一步而言,西岐自身缺雨,无法耕作,若真会唤雨不见得不会用到自己的土地上。”
他继续补充。
肃王神色略表认同,他与端木对视,两人都知道西岐的心思。
宵宵跪得膝盖酸痛,她忽然想起扶帘郡主交待的话。
“主君,能否借一步说话?”
他扫了宵宵一眼,她身形小巧瘦弱干瘪,头发枯黄毛燥,皮肤被风吹得有些粗糙,看起来一路上十分赶。
“那在下先告辞。”端木微微颔首,十分有眼力劲地离开这里。
“说。”
“扶帘郡主有句话让我带给主君。”
“什么话?”
什么话?宵宵突然卡壳了,她识字不多,并没有将那几句话记下来,路上奔波劳碌,也将这件事差点忘了,现在让她突然说出来她竟有些不记得了,但口已开,说忘了有些不合适。
“似乎是鸡、丝……鸡心,摸完、茉莉……”
她觉得应该是这个读音,至于主君怎么理解……
果不其然,肃王的表情阴沉到极点。
“似乎?”
紧接着他看向书案上的笔和纸。
“你去写下来。”
宵宵抖了抖身子,她也不确定是什么字……身为死士,肃王府会教她们认字读书,念四书五经,以备不时之需,但宵宵永远是学的最差的那个,仿佛在这方面没有天赋。
她拿起笔,其姿势像是拿一根木棍,紧接着她蘸了一大坨墨水,努力回想了一下,写下几个歪歪扭扭的大字。
肃王:“……够了,简直目不识丁,滚去抄书去。”
“好!”宵宵不敢多说,灰溜溜的“滚”了。
殿内,留下肃王一个人,他盯着宵宵留下的笔墨,虽然写得不标准,但他能猜到七八分。
即思君心,莫忘莫离。
-
宵宵回去马不停蹄地找端木回春要了这个月的牵机药,然后洗了个澡,换掉身上快馊掉的衣服,等一切忙完时,她看到落木拿着一摞书站在门口等着她。
“你又惹到肃王了?”
宵宵撇嘴,接过书,肃王这人向来说一不二,没有开玩笑的时候,居然这么快就让落木将书送过来。
“嗯,他说我目不识丁,可是我认识丁这个字啊……”
落木:“他说得对。”
“怎么回事?连你也说我,我们做死士的,会杀人不就行了,就这么唰——唰——唰,挥剑,剑起剑落——”
宵宵说着说着假装手中有一把剑开始舞了起来。
她的剑术确实可以,死士很少有人能做到她这样干净利落,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身形瘦弱,终究落了体型上的亏,没有太多爆发力,但胜在敏捷,懂得利用巧力。
“主君让我传达给你,这些书抄十遍,需一字不错,一字不落。”
宵宵差点跌了个跟头,十遍?这比直接体罚她还难受。
“落木,听说你最近在主君面前格外受器重……能否看在我们一起长大的份上帮我说说情……”
宵宵挨棍刑时没有求他,她咬咬牙忍一下就过去了,但是唯独抄写,她忍不了,因为她根本写不好,这不是忍一下就过去的事。
“无能为力,主君要求严苛,你且认真对待。”落木也别无他法,宵宵是第一个被罚抄的死士,他无从得知肃王的标准与要求,只能让宵宵严谨细致,少犯错,总没错。
她瞬间泄了气,抱着书,打算关门送客。
“行吧,你可以走了,我要抄书了,我从现在开始抄,预计下辈子之前能抄完。”
落木皱眉,自己只是没帮她,她就开始埋怨自己了。
“有一种办法可以快速抄完。”
宵宵双眼一亮:“什么?快说来听听!”
“我见过主君用过,他曾左右两只手一起写字,互不干扰,写出的文章一字未错,且工整有致。”
“……”
宵宵一只手都写不好,更别提两只手了,但这未尝不给她提供了一种思路。
“好了我明白了,你放心,棍子我都挨过了,害怕这点抄写?”
宵宵肚子里有多少墨水落木一清二楚,他闭眼,本不想多管,但还是无奈叹了口气。
“你抄完先给我过目一遍。”
——
宵宵挑灯抄写到半夜,肃王给她的书都是一些晦涩难懂的古书,上面的字笔画繁多,字形复杂,她越写越急,墨点洒了满桌子,到最后满纸歪歪扭扭的字犹如狗爬过,渐渐地她看着书上的字逐渐模糊,最后竟然趴在墨迹未干的宣纸上睡着了,等醒来之时,天光大亮。
她从座位上跳起来,第一时间看自己昨晚抄写的纸,上面墨迹被她的口水晕染,纸上一片混乱,她两眼一黑差点晕了过去。
宵宵接受不了这个打击,默默地坐在椅子上缓了好大一会儿,半天才拿起毛笔,叹了口气,又放下。
事已至此,先吃顿饭吧。
她洗漱完,吃了早饭,跑去王主管那里问了问肃王对她有无吩咐,王主管打理府上上下大小事,没工夫理会宵宵。
“你们死士的事不该找我。”
一句话把宵宵打发了,既然无事,她便专心抄书,一切从头开始,一开始她还算耐心,一个字一个字摹了下来,到后面字越写越大,越写越歪。
终于,她崩溃了。
——
七天。整整七天,宵宵几乎没合眼,终于抄完了一半,还有五遍等着她,这天,上面终于给她任务了。
大舜朝征北将军杨厌谙凯旋,军队临时在宜城驻扎,于情于理,肃王应对功臣尽地主之谊,设宴款待,但他生**安静,不喜酒肉歌舞,便让下面的人招待杨将军,这事传到了皇上耳中,本来皇上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此事也就过去了,偏偏那几个武将一根筋非要拿此事做文章,称朝廷苛待武将,皇上刚登基不久,左右为难,便一封家书让肃王出了面。
为杨将军洗风尘的宴席设在宜城清江之上,宜城水系发达,水上的船只昼夜更是络绎不绝,肃王的私人船只清歌坊便停靠在最繁荣的廊桥之下,清歌坊大而精致,船上的每一处木雕设计都由肃王亲自敲定,平日里只是肃王休闲的去处,拿来接待客人,杨将军绝对算得上独一份。
宴席设在夜晚,当晚城内的知名的歌乐坊和戏台都被请来坐镇,热闹绝对是独一份的,正是因为热闹,所以宵宵才被叫来一同前往。
死士们被分成不同的小组,分别在船的内外值守,而宵宵和一位名为冬凌的女死士分到了一组。
说起这位女死士冬凌,她比宵宵年长三岁,早早为肃王重用,擅长暗器用毒,平日里不见踪影,总是一副冷冷的样子和其他死士很少有交流。
她英姿飒爽,一记高马尾利落地梳在脑后,黑色紧身衣将她的身材包裹得玲珑有致。
宵宵跟她站在一起有些像毛没长齐的小孩。
冬凌轻扫了宵宵一眼:“这次行动,我们要混在小娘之间,模样必须说得过去,主要排查小娘之间可疑人员。”
“好。”
这对宵宵而言不算什么,虽然她平常不修边幅,但易容她还比较擅长,尤其是跟在秋瓷身边,稍微扭捏一些,便有几分模样
冬凌扔给她一套粉色衣裙,样式是当下小娘之间最流行的,外衣薄如蝉翼,里裙轻薄修身,衬着她的玲珑曲线,露出白皙锁骨,与若隐若现的肩头,但唯有胸脯平平无奇。
不过她自有对策,她用布裹着棉花塞了进去,立马双峰挺立,呼之欲出,再给自己的脸上扑了些白粉、描眉、点唇,给自己盘了一个简单的发髻,上面插上各式廉价发钗,楚楚动人的小娘模样学了七分。
冬凌跟她穿着相似的衣裳,她装扮自己很认真,足足比宵宵晚了半炷香才收拾完,她一副冰冷美人模样也格外扎眼。
两人混在小娘之间上场给场上的达官贵人陪酒。
宵宵上场牢记着自己的使命,她打起十二分的精神,站在最中间用余光巡视,企图找到可疑人物。
“清江水养人,宜城的娘子一个比一个娇俏。”一个爽朗的声音从宴席上传来。
宵宵用余光偷偷看着肃王和他身边的杨厌谙杨将军,肃王今日一袭黑色袍子,丰神俊朗,态度安闲,神情依旧冰冷,而他身边的杨厌谙将军,红衣外一身轻甲,面容不输肃王,眸若含星,嘴角边带着笑意。
肃王:“哦,你看上哪个?”
杨厌谙随手一指,指了一个身形丰腴的小娘,小娘眉笑颜开,先是俯身谢礼,后小步趋到杨厌谙身前,身子紧紧贴着他,声音柔软动听。
“多谢杨将军赏识,妾名小倩,感激不尽。”
杨厌谙微笑着端起酒杯,和美人来了个交杯。
“肃王多年未寻娇妻,今日也不寻个?莫不是真如朝廷里老头说的那般有不可告人的癖好?”
杨厌谙此言一出,所有人都捏了把冷汗没人见过有人敢这样调侃肃王,怕是不要命了,肃王不近女色是所有人心知肚明的事,但没有一个人敢拿出来当酒桌上的谈资。
肃王面不改色,他抬眸指了指冬凌。
“你,过来。”
冬凌站在宵宵前面,她表现得十分淡定,宵宵想着这也许是他们提前商量好的,有死士扮作美人在身边,没有什么比这更安全了。
“等等——肃王好眼光,我刚刚怎么就没看到这位美人,仔细一看是不可多得的国色——”杨厌谙峰回路转变了心思,想要起肃王要的人。
“杨牧之。”肃王直言他的字,语气似乎有些不满,但也没说什么:“你想要就直说,这里只有本王和你,不必拐弯抹角。”
“谁说的,在座的还不是有我的部下吗?今日大家敞开吃,敞开玩,肃王绝不亏待各位将士们!”
台下的将士们起着哄。
肃王一个眼神,冬凌走向他的步子顿了一下,她隐去了一些复杂的神色,坐在了杨厌谙身侧。
而肃王的目光落在了宵宵身上,他花了一些功夫才在一堆胭粉之中寻得宵宵的身影,他对她的印象并不深刻,似乎就是一个风风火火的小女子,平日里打扮偏为少年,今日她脂粉在身,大有不同。
他起身走到小娘们面前,他身形高大挺拔,模样一等一的俊朗,又有身分加身,惹得小娘们疯狂朝他抛媚眼,他在宵宵的面前顿住脚步。
“你,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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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罚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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