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夜,裴阑没睡好。
明明没有在颠沛流离,也没有旅居他乡,房间是熟悉的房间,床也是熟悉的床。
他却难以入睡。
是因为一墙之隔躺着柯戎吗?
可他们曾有过更近的睡眠距离。在他们因为诸多事项同床共枕时,裴阑也没有失眠过。
墨黑发丝在枕头上蹭来蹭去,与凌乱的流苏穗子交融在一起。
辗转难眠。
睡不着的裴阑神色冷漠地从床上坐起身,翻身下床,赤足踩在柔软的绣金地毯上。
身上的丝质睡袍轻柔舒适,垂至小腿处,恰好露出他精巧的踝骨与清瘦苍白的脚掌。网状交错的血管从皮肤中透出,又细又淡,因为他身上血流的速度太慢。莹润的脚趾透着粉,伸进拖鞋里,不见踪影。
这大概是造物主最满意的造物之一。
他穿过连通卧室与书房的暗门。
书房的灯在青年经过时应声亮起,小蝙蝠们围着灯叽叽叫着,扑棱着翅膀将灯芯的炽息分散出一点,以免灯光太亮,晃到主人的眼。
分散到空中的炽息像火焰燃烧时迸溅的火星,散在空中被小蝙蝠哄抢着吃掉。
裴阑不管它们,毕竟小蝙蝠四舍五入也算北方六城的子民,受炽息泽被理所应当。
下属在这段时间里,按时整理组织与派系的一切事项,即使他不在,也会定期把整合过的文件送到这里。裴阑循着时间顺序,逐个翻阅这些文件。
深棕色的沙发衬得他的肤色更苍白,柔软的睡袍又软化了身上锋利冰冷的气质。
灯光昏黄,却让睫毛与下颌线的投下的影子清晰可辨。
让人恍惚以为,他是被关在这座古老庄园中的羸弱的金丝雀。但实际上,他是此处的主人。
是“深渊”,是帝国新月,是阿比索斯阁下,也是曾经几乎无所不能的夜使。
手中的资料详尽无比,大的疏漏不会有。如果出了下属们解决不了的问题,群鸦就是想尽办法,也会让身处东部的裴阑知道。
要是如此,裴阑收到的信件恐怕早就积了一箩筐,而不是只有尼德霍格那些天南地北的趣事漫谈。
其他的小疏漏就都无伤大雅,查出来也没什么用,过去的早已过去。只是看着不太顺眼,抽时间把群鸦他们召过来骂一顿好了。
所以裴阑也不知道,自己今夜这消磨时光的举动是为了什么。
他只是,有点心烦意乱。
失眠的后果就是,第二天临近正午,佣人去他房间找人没找到,心领神会地敲响了书房的门。
阿比索斯少爷兢兢业业,时常夜以继日不眠不休地处理公务,在书房就寝实属正常。
不过,就算是熟知裴阑习性的佣人也没料到,自家少爷还没醒。
她敲门的动静不太巧,正好打断了裴阑那场混乱无比的梦。
裴阑蹙了蹙眉,艰难地脱离梦境,睁开眼,是书房的天花板。
梦中的一切情节都想不起来了……只记得这场梦应该很荒唐。
有东西一直缠着他,几乎要给予他窒息般的感受,梦中的环境又太冷,像是溺水。
沙发皮面冰凉,他居然在这里睡了一晚上。
身上的毯子大概是小蝙蝠帮他盖上的,他将毯子搭到一边扶手上,清了清嗓子。
“进来。”
佣人轻手轻脚地走进来,低眉顺眼道:“少爷,您一直没有吩咐早餐,柯先生说给您送些点心过来,您的打算是?”
“知道了。”裴阑揉了揉眉心,“送去我房间。柯戎呢,在干什么?”
佣人:“整个上午一直待在房间。”
“还有就是,安德鲁先生与弗洛伊德小姐前来拜访,现在在大门口吵起来了。”
裴阑:“……”
好熟悉的场景。
这二位在他家门口摩擦过多少次了?好在现在只是吵架而还未发展到动手,他该去夸夸他们吗?
冤家路窄,怎么他刚回来,这里就这么热闹。
裴阑迅速地回卧室洗漱更衣,咽了两块点心就要去庄园大门口找人。
希望他到那儿的时候局面还能收拾。这两人要是打起来……掀了伊卡洛多庄园都有可能。
经过柯戎的房门时,暗银色的金属锁芯轻轻一响,花纹繁复的深棕大门恰巧打开。
不是巧合,是房间里的人听见走廊上的动静,特意等着开门出来。
柯戎微笑着同他打招呼:“早上好。”
裴阑:“早。”
通过门缝,可以看到桌上摆着一本合上的书。这个厚度以及这个封面,裴阑只能想到一样东西。
他的幼年相册。
裴阑:“……”
忽然一阵鸡皮疙瘩。
他问:“你一早上就在看这个?”
柯戎想说不止一早上,他昨晚也在看,大少爷的幼年生活快被他翻完了。
五六岁的小裴阑被打扮成小王子的模样,身着贵气的小礼服,在舞池中同另一位年纪相仿的小姑娘跳交际舞。两人的神色都十分平淡。
边上围着看热闹的长辈,似乎除了两位主人公,其余人都很享受这场舞蹈。
十岁的阿比索斯少爷已经能够独自上马,他骑着最烈最凶的黑马,在斯洛斐尔山的草坡上驰骋,意气风发。
十八岁的普路托阁下身着战甲,腰佩长剑,神色冰冷庄重,看向北面无边无际的苍茫雪原。
柯戎有滋有味地参观裴阑此生的过去。
而大少爷本人,却在几十米外的书房里失眠。
柯戎知道裴阑昨晚没睡好。
如同裴阑想着他一样,他也在想着裴阑。于是他不光偷看人家的幼年相册,还悄悄放了一根触手去他房间偷窥。
触手看着裴阑辗转反侧,看着他因睡不着觉微恼,绷着脸去了书房。
触手跟了进去。
毛毯当然是触手帮忙盖的,那群小蝙蝠连吃饭都要蹭灯油,哪来那么大力气。
这些事不能让裴阑知道,否则触手怪物隔天就会变成章鱼烧。
柯戎最终还是决定给自己留一条命,他回味着少年裴阑持剑的模样,道:“嗯,深渊先生很适合用剑。”
裴阑的确很喜欢剑。收藏室的武器中,剑是最多的。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会佩戴随身佩剑,出现在相片中最多次的也是剑。
“为什么后来不用了?”柯戎问。
岂止是不用剑,他连匕首也不常用。裴阑在东部徒手解决任务对象的次数,不见得很少。
“剑太权威。我在特拉瑞斯只是个杀手。”
二十多年贵族生活不是白过的,裴阑心底尚存一些稀薄的骑士精神。他认为,剑这样正直光辉的武器,不该用在见不得光的杀人任务上。
简单来说,那些人不配。
柯戎:“我想起来了,我唯一一次在你身上看到类似剑的武器,似乎是你胁迫我给你吸血时,出现的那些剑状星芒。”
高贵冷艳的深渊先生唯一一次不那么体面,是在像流浪猫一样索求食物。
裴阑:“……”
他一回想,发现确有其事。
所以他是配的。
不知戳到了他哪个点,柯戎开始喜滋滋。
乐了两秒他又发现不对,他如今这个心态,跟那些说要“请深渊取我狗命”的人,好像没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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