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
第二年开春,复活节过后,我随鲍德温去了外约旦,参加伊莎贝拉公主与多隆的汉弗莱四世的订婚典礼。
宴会的地点选在卡拉克,位于王国东部的边境堡垒,它同时也是准新郎的继父,“公牛大人”雷纳德的合法领地。雷纳德在四年前与米利的斯蒂芬妮夫人结婚,通过婚姻成为了外约旦的守护者,同时也成为了多隆男爵的监护人。
不夸张地说,卡拉克的男女主人都不欢迎我。且不说雷纳德与我的旧怨,斯蒂芬妮夫人也对我印象不好。她原是前王室主管迈尔斯的遗孀,那位倒霉的“自封摄政王”是在街头被人刺杀身亡的,凶手还逃走了,那段时间我正因观测到迈尔斯严重的黄疸症状而试图接近他,没想到由此成为了夫人眼里的重点怀疑对象。尽管她的指控最终被雷蒙德大人推翻了,但直到现在,都还有人传言我是“山中老人”手下的刺客。
放弃助人情结,尊重他人命运。算是世态人情给我的不太舒适的启蒙。
拜主人冷眼所赐,我倒是如愿以偿,不仅坐到了最偏最远的堂下末座,身边还没有什么人往来应酬。我得以一边观察宴会的中心人物——两个半大孩子,男孩刚满十五岁,女孩还要小一些——披戴着沉重的华服和装饰,在大人的摆布下重复僵硬的礼节,一边享用不限量提供的蔬菜杂烩汤。相比之下,还是我当前的位置更舒适一些。
宴会结束后还没入夜,我倒是久违地吃撑了,感觉现在入睡还很早,就骑了马跑去城堡外面消食。
这里是外约旦,黎凡特的最东边,一片河流依托着的,新月形状的沃地。
但我目之所及,依然是赤红的沙土,早春时节天气尚还寒冷,枣椰树冷绿的叶子镶嵌在灰暗的天空边沿。
走着走着,天边突然落下一阵行雨。我离开城堡很远了,回头只能看见夕阳里的黑色剪影。于是我下了马,扯出一块油布,半面搭在马背上,半面顶在头上。前方有一座孤零零的建筑,是三块石头搭建的简陋石门,看起来应该能避雨,我牵着马走进去,发现里面是一座荒废的墓园。
准确地说,是一片野坟地。里面没有竖起的十字架或墓碑,只有一堆一堆的素白石块,掩映在蓬乱的灌木丛里。本地的游牧民族没有树立墓碑的风俗,人死后就用麻布缠裹几圈,埋葬在大地的裂隙里,再在上面压上石块。牧民没有固定的居所,风滚草一样在沙漠里游走,身后留下一片一片的白色野坟,沉默地记录着人行过的路。
在这样肃穆的环境里,我理所当然地想到了死亡,想到了腐朽,想到地下那些尸骨经由旷日持久的自然风化,和被雨水冲刷过的石块一样是净白的色泽。
我走过的路下面,全都是白森森的骨骼。
由此我联想到了前两年收到的礼物,两份混在一起的木制人骨模型。记得送我礼物的女孩说,那是她在墓园里买下的一位手艺人的作品。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那两份模型也受潮老化,扭曲得不成样子了,不知我是否也会有此等奇遇,再次邂逅那位神奇的手艺人呢?
想到这儿,我就把马栓到石门下面,独自一人顶着油布,到荒废的野坟地里闲逛。
湿漉漉的雨天,荒无人烟的坟地。别说能遇到人,看到一只活物就算是发生奇迹了。不过我走了一圈,也不算没有收获。我捡到了几根羊骨,一条干瘪的死蜥蜴,还在一个废弃的蚁穴下面挖出了一具完整的骆驼头骨。这具头骨真的太完美了,骨腔干净,牙齿完整,比我之前的收藏要好太多,不愧是蚂蚁啃噬过的。我惊喜万分,取下油布擦拭上面的泥土,等这具头骨干干净净地落到手里,我的衣服也差不多湿透了。
糟了,得赶紧回去。
天黑了,雨丝未绝。我的马在石门下面不安地打着响鼻,映在石柱上的剪影略有重叠。走近了,我发现那不是马的影子,石门下面确确实实拴着两匹马。
“谁?”
我一回头,发现石门下面蹲着一位黑发的女孩。也是在用一块油布擦着自己的“收获”,耷拉在地上的裙子被水浸透了半边。她有双深黑色的大眼睛,眼睛下方的睫毛根根分明——居然是订婚仪式的主角其一。
“……公主,”我干涩地发问,“这么晚了,您在这里做什么呢?”
“你是谁?”声音很警觉,而且我注意到她的手伸向了身侧——女孩子一般会把武器藏在靴筒里。
“苏莱曼·达乌德。”我回答道,“您也许听说过……”
“哦,是你。”拔刀出鞘的声音很明显,带着威胁性质,“我记得你是御医?”
“是的……我曾经是……”
我正回答着,伊莎贝拉公主就从蹲下的位置站了起来,动作很慢,但不是训练出来的优雅,而是像一只野生豹猫一样警觉。我注意到她手握匕首的姿势相当正确,绷紧的小腿也是随时准备起跑的状态。但她瞥了一眼马匹的位置后,又向脚下看了一眼——明显有些舍不得。
“您不必担心,”我以为公主是怕我认出她了,会把她独自出来玩的事情告诉别人,急忙安抚道,“我不会把这里的事情……”
“放下!”
公主猛地向前一步,用匕首的尖端指向我的下颌,喝道:“放下你手里的东西!蹲下!”
“啊?”
低头一看,我才意识到,我怀里那具油布包裹着的,巨大的骆驼头骨,看起来很像一块大石头。
就……闹了一个大乌龙。
过了一会儿,天色完全入夜了,雨水也慢慢停了。伊莎贝拉公主从马匹驮着的袋子里翻出火绒,点燃一盏带有玻璃罩子的小油灯,开始收整油布上的那些石块。她捡到的非是简单的漂亮石头,而是一些淡黄、米白、半透明的晶簇,大的有拳头那么大,小的只相当于一颗鹰嘴豆,大约有十几块,在火光的映照下闪着奇异的光泽。
“这些都是沙漠玫瑰吗?”
“是的。”
伊莎贝拉公主把油布一兜,费力地拎起来。沙漠玫瑰也叫重晶石,比一般的石块要重很多。
“您捡它们做什么呢?”
“留作纪念,不行吗?”
“唔……当然可以。”
感觉对方不太想说明,我就沉默了。上马,安静地走了一会儿,我突然意识到,伊莎贝拉公主订婚后,就要在卡拉克生活了。外约旦是内陆地区,想来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矿石,既然如此,她为什么还要找这些石块作纪念呢?
“达乌德,你为什么要拿骆驼的头骨?”伊莎贝拉公主骑着马在一旁走着,带着一小片昏黄的光亮,她没有看我,像是对着空气说话,“人的骨骼和动物的又不一样,拿来看也没有什么作用吧。”
“我是用作装饰品。”我不好意思地做出回答,“我的弟弟曾是一名猎手,喜欢用完整的猎物头骨装饰墙壁,我也觉得不错,正好可以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不要忘记死亡。”
“原来如此。”公主看向了我,接着又问,“但为什么你的弟弟‘曾是’猎手?他现在不打猎了吗?”
“他……死了。”
“……我很抱歉。”
感觉气氛变沉重了,再说下去就要翻动起泉水谷的痛苦往事了,我急忙转移话题,装作好奇的样子发问:“话说回来,公主您是怎么甩开侍从,一个人出来的?订婚仪式上的人那么多,想要避人耳目不太容易吧?”
“叫我伊莎贝拉。我不喜欢用身份称呼人。”伊莎贝拉轻扯缰绳,让马匹听话的靠过来,然后腾出未带手套的左手,端了油灯伸向我这边,“你看。”
“我来掌灯?”我困惑地想要接过,结果她不肯松手。
“看我的手。”
那一小片火光投在她的手上,正好让我看清了虎口处的一小片棕红色花纹——海娜手绘,贵族女孩常见的装饰,本地风俗是女孩真正长成时,才能开始绘制这样的花纹。伊莎贝拉手上的这片花纹只有几个莲瓣,明显还未完成。
“你找了一个替身?”
“手替。”伊莎贝拉微笑着收回了手和灯。
我已经能想象出事情的前因后果了。伊莎贝拉定是在手绘未完时,借口累了,想休息,躺在床帐中只把手伸出来。这个过程只要稍微用点暗箱操作,就能用相熟的侍女完成身份替换。
“恕我直言,您这是何必呢?”我有些担心那位替身侍女,禁不住唱了反调,“您是这里的贵客,只要对主人说明情况,不愁没有出游计划,哪里用冒着风险和混乱偷溜出门呢?”
“唉,你不懂。”伊莎贝拉叹了口气,口吻甚至不像是她这个年龄的人,她突然拉开玻璃灯罩,撮起口吹灭了灯。
“唔?”
“别担心,老马识途,放开缰绳让它们自己走吧。”
“好。”
“你不是家里唯一的孩子,应该体会不到那种被系在裙带上的感觉。我不喜欢订婚,这来得太早了,而且我对组建家庭没有任何兴趣,但是,只要能离开憋闷死人的纳布卢斯,就算嫁到大马士革我也愿意。”黑暗中,伊莎贝拉坦白了自己的烦恼,“在我看来,卡拉克没什么了不起的,不过是一座更大的城堡,它的未来主人也一样无趣,不过是一个被母亲护在胳膊底下的小男孩,如果我吓到了他,恐怕他晚上还尿床哩。我能指望他和我一起出去打猎、一起纵马飞奔吗?就连麦琪那样的老鹰都能把他吓得发抖呢。要是他知道我现在做的事,恐怕只会说一句‘这不合规矩’,扭头就去跟家长告状了。你以为‘公主’是什么好身份吗?这就是我将要面对的生活,换给你,你愿意吗?”
“我没有想到这里……”我小声说道,“我忙于经营自己破破烂烂的生活,还没有想过用他人的身份再活一次。”
“啊,让你见笑了。”伊莎贝拉一口气说了这许多话,心情像是平静下来了,“我知道自己总是不满足,但并非不知感恩。我明白自己当前相对舒适的生活是他人辛辛苦苦撑起来的,我只是……梦想着摆脱现在的困境,成为全然不同的人。”
“你想成为怎样的人?”我感到十分奇异。
“你会下棋吗?”伊莎贝拉飞快地问道,不等我回答就急急地往下说了,“知道吗?最弱小的卒子,一旦触到底线,也能升变成整座棋盘上最强力的棋子。我就是在想,有朝一日上帝会把我推到背水一战的地步,除了面对真正的自我别无选择,我为自己而战,才能证明自己并非现在这般不堪。”
“啊?”突然感觉,对于这个年龄段的女孩来说,伊莎贝拉的思虑实在是太深远了,话里话外全是不祥的意味。为了冲淡这种不妙的感觉,我强打起精神调笑道,“您说笑了,耶路撒冷唯二的公主殿下,怎么可能只是一个卒子呢?何况你现在根本没有什么不堪的地方,有人活得光明坦荡,有人活得龙伏蛇行,只是不同的姿态而已,并无高下之分。”
伊莎贝拉听了我的话,突然就沉默了。我不知道自己是说错了话,还是引发了思考。后来的路,我们全都摸黑默默地走,一直到□□的马把我们带回了熟悉的城堡,回到人声喧哗的宴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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