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颖看着蔡维屏的瞳孔陡然放大。
“你们是从哪弄来的?”她问。
此话一出,她并未觉得不妥。
律师垂眼看了她一眼,但终究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做。
阿颖微笑:“你不问 ‘是什么’,是因为你非常清楚它是什么,对吗。”
蔡维屏一滞,脸色瞬间煞白。
阿颖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径直道:“这上面检测到了你的指纹,检测到了林茯的指纹,还在内壁检测到了大量的凝血剂。这与你儿子女儿的证言相符,也符合我们警方先前的推测。关于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我给你机会,希望你能如实地告诉我。”
阿颖没有说“你如实招供有利于减轻你的刑罚”。她只静静等待。这种等待本身也能构成压力,一种对她自己来说更安全的压力——此处有律师在场,她绝不想被人抓住诱供的把柄。
作为去澳洲之前在香港生活了二十多年的精英,蔡维屏知道,如果认罪态度良好,足以成为日后向法官求情轻判的依凭。
但她无论如何想不通警方到底是从哪里找回了这只玻璃瓶。
这不合常理。
一只摔得烂碎的玻璃瓶,她处理碎片时甚至专门分了相距很远的好几处丢弃,其中一处甚至是下水道。
难道是当天自己前脚刚将碎片扔下,后脚有林家其他人尾随而至,又将碎片全部回收了?他们保存留置针还不够,还一定要将这只摔碎了的玻璃瓶捏在手里?
可是自己当时明明非常小心谨慎,回头四处张望过,确认没有人尾随。
到底是怎么回事……谁干的?谁把碎片拼好又交给了警察?
是大姊家的人?为了撇清李雪凤的杀人嫌疑?有可能。
是大佬家的人?恨她和老公抢了他们房产?也有可能。
可恨她当时为了不引人注目,没有戴手套……早知迟早要撕破脸,当初就该戴上手套,让他们无所对证。
“当时盐水用完了,我只是想去扔个垃圾,一不小心失手跌破了。”蔡维屏说:“奶奶只是发病而已,我没有必要特意做什么。”蔡维屏说:“如果这只玻璃樽有什么特别,我为什么不自己亲自去扔,而要让我女儿去?”
“因为你的二女儿未满18岁,未成年,你如果将来哄她替你承担一切,她可能逃脱惩罚,进而令你脱罪。”
“如果我哄了我女儿,她怎么可能还向你们供出我?”
“她一开始确实没有直接供出你,但她们两姐妹画图的时候,图中你的位置有很大差异,我据此推断出了你当晚的行动路线图,再加上你刚刚听到的林重的证词。”
“我儿子还小,他经常乱讲,分不清做梦还是现实,他的证词不可信,就算你们告我,法官也未必信。”
“好,你儿女证词的事先放一边,到时法官和陪审团自有判断。”阿颖道:“那请你告诉我,这只玻璃樽的内壁为什么会有凝血剂?”
“你问我,我怎么会知道?”
“因为林王宝芬从澳洲飞回香港时体内检测到的凝血剂和这只玻璃樽里的凝血剂是同一种。”阿颖说完,便知道自己的计策功亏一篑。
因为她看见蔡维屏强压着嘴角的笑容,仍是忍不住笑了一下。
那笑容,饶是阿颖身为警察,都不免隐隐胆寒。
蔡维屏被带离审讯室后,阿颖向后一仰,瘫靠在椅背上,手抚着胸口,大喘粗气。
先前她让阿盈打电话给欧阳瀚医生诊所,确认林王宝芬在世时李雪凤从诊所购买的生理盐水品牌和型号,然后开车下山就近买了一瓶新的,打碎,烘干,做旧,再请鉴证科同事帮忙拼好,送到审讯室,为的就是试试看能否攻克蔡维屏的心理防线,诈她认罪。
策略性虚构证据的行为虽然是在法律边缘游走,但只要符合《证据条例》、《人权法案条例》和香港普通法原则,没有通过胁迫利诱等手段获得“不自愿供词”,那么取得的口供仍然可以日后被法庭接纳。
可惜阿颖不凑巧,中途被蔡维屏发现了破绽,没能让计谋继续实施下去。
不过好的一面是,她现在得知,林王宝芬在澳洲时被注射的凝血剂不是纤维蛋白原,这对澳洲方面追查林子明使用的凝血剂来源或许有帮助。
只是不知澳洲那边的调查进展到底怎样了。
阿永无论是人品还是能力,都让阿颖信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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