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了一个月,梅姐又要点人跟她到城里购置东西。季一想着要去看看缙云和延,天未亮就跟着年长点的鲁纳娄牵马跟着梅姐走了。
有熊的一块区域被叫做“市”,人们在这里用骨珠、羽贝作为通行的货物置换中介,一颗骨珠值二十四个羽贝,能换三担稷,大约是一个壮年人两季的口粮;一颗羽贝则能够换到一包五支的骨针,或是半只生鸡。常有羽贝不够小或是骨珠不够大的情况,这时候人们就用粮食、线卷、布匹做交换,粮食可以散称,无论何时都能换上各种东西,布匹无疑是最贵重的通行物了,但布匹与布匹之间犹然还有高下之分。
市实在很热闹,季一到哪儿都想多留片刻,但这一程是带着任务来的,只好克制。
领头人已把路线熟络于心,两个少年人闷头跟着梅姐左弯右绕,看见包裹就搬上马背,听见报数就清点报酬,结束的时候,正好快到午时。
这时候大多部族都只吃朝食和晚飨,有熊富裕一些,一些人家也吃午饭。现在差一点就是吃饭的时候,不少人家都有炊烟燃起,梅姐闻着炊黄米和煨肉的香气,停下来问:“要在城里吃呢,还是回去?”
鲁纳娄不假思索说:“不然还是回去吧?在城里吃饭,下肚不比弟兄多,花羽贝不比弟兄少。”
梅姐看向季一,季一沉吟一下,把来时挂在马背上的两只山鸡与装着大枣的布袋提在手里,说:“那你们就先走,我黄昏时候自己回去?”
鲁纳娄笑着拍季一的肩:“嗬,想逛逛?别迷路了。”
梅姐说:“鸡和大枣怎么换东西?你好歹提两罐稷。”
“不拿这些换。”但梅姐的话倒是提醒了季一,她向鲁纳娄略微扬眉,“你把粮袋给我。”
“你小子!”鲁纳娄笑着指她,但还是将腰间的小袋卸下挂在她腰带钩上,还顺手拍了拍袋子,“回来可得给我带点东西。”
“那是。”
季一提着东西先去找了延。
延在春官做事,居所大差不差就在春官的领域,再绕也绕不久远。大概他从来不得罪人,季一没有在问路上花费太多功夫,甚至得知她提着东西是要去找延,一个年长的大人还笑着说很好,看起来是高兴延能有好朋友的样子。
季一觉得奇怪,就问:“他平日没人跟他做朋友?”
“有,多得是!尤其姑娘。但那小子未免是有点清贵的。”
这话评价听起来像是贬低,但语气又并不像贬低。季一琢磨着延那副笑吟吟下却眼高于顶的傲气德行,突然觉得“清贵”这个形容真是再贴切不过,不禁点着头笑起来。
延的屋子没什么特殊的,也是一块灰色遮光的门帘,只不过门帘上写的一个有熊文字“延”,下面又有三苗和沥湫的两个“延”,三个字叠成三角。季一掀起布帘,看见延坐得板板正正,正拿着刀片削竹板。
“吃了吗?”她探头进来,把两只鸡放在地上,翻动布袋抓一半大枣放在手边的陶盆里,“干嘛呢?”
“没。”延把手中事物放下,慢慢站了起来,“这个——准备牍片,要削平整了,稍后用来记录文字的。”
现在是早冬,季一来时穿了一件长袖的短衣,外面又套了一件,延身上却只穿了一件很单薄的长衣,要风度有风度,要温度还是有风度。
季一问:“你不冷?”
见他走过来,她伸出右手,延伸手与她相握。季一从他温热的掌心和指节里感觉到健康的温度,于是松开他抱拳行了个礼:“失敬,大人阳气真是充沛。”
延摇了摇头,脸上依旧泛着镇定而清亮的微笑:“我有一件长衣,穿不上。你那想来比这里冷,给你带去?”
季一连忙点头:“好好好,真感激延师。”近郊处靠山,的确是要比城里清冷些。
延把衣服翻出来,但没有急着让季一披上,只是又找出来两个掌心大小的陶瓶子。他让季一把手伸出来,季一就伸出来。他把她束袖的绑带解开,从瓶子里倒出暗绿色的粉末用掌心化成药浆,揉着她手腕骨钩处向上抹到手肘。
那里本来有块鞭痕,但已经结了痂,季一前两天骑马不幸摔到,又擦出来一块破皮,也结了很薄的红痂。这药一涂,伤口就从没感觉多了些舒坦劲。
季一有点讶异:“你怎么知道这里破了?”她来时穿的短衣是补过的,应该不能看出来擦到的痕迹。
“原就有旧伤,自己不上心吗?”延把剩下一半的瓶子放在她手心里,像是无奈地叹了口气,“现在又有新的了。”
季一不以为意:“翻来奔去的受点伤不是正常。”
她把药瓶往腰袋里一塞,突然间想起自己是带着两只鸡来,又说:“你知不知道缙云在哪,干脆带只鸡到他那里杀?”
“他在夏官那边,东侧靠近‘王宫’那块。”
“王宫?”
“族长的住所。西陵那一位是有熊的客人,又要用剑,就被安排在那里。你要去?”
“去。不然一会儿咱们没吃上饭,他已经出去吃夏官的大锅了。”
其实夏官这么多人,压根架不住过午而食的饭量,嫘祖那里有饭吃是可能的,但也不见得就能让缙云来吃,也不知道季一这所谓的夏官大锅从哪里来的?
然而延会心地想到她来时那一问,料定她在近郊日子过得很不错,就没把话说出来。
他们说话的时候,缙云还在练剑。
他已经不是战奴,亦脱离了“死士”这两个字的桎梏,所想所为,都远比曾经自由。然而以他的身份和水平,还远远用不上锻铸的剑,手里握的,只不过是一柄削出形状的木剑。
木剑轻,铁剑重,握在手中,唯此而已。他每日雷打不动练剑,练的不只是一比一划,更是做战士的基础。练得太少,基础不足,今日便被要人打倒在地;练得太多,过犹不及,明日便手臂无力。因而他给自己划定界限,一日之中,唯有四个时辰用以训练,但不止练剑。
等季一和延有说有笑,过了桥,进了夏官的地界,穿过热闹的校场,准备往更寂静的王宫方向去时,恰恰好看见缙云提剑收到尾声。
也恰恰好看见缙云无意地回过头来,无意的目光凝在她手底下捆到严严实实的鸡,旋即慢慢挑起眉头,露出一个细微而又耐人寻味的表情。
——他没看延一眼,并非是对他有什么意见,只是当日出手相救不过是出于原则,除此之外缙云再不关心别的。至于季一,相别各自前行,他已不再回想沥湫的事情,相信季一应当也有同样的自然。缙云却没想到她竟然还会过来,这似乎已经超过了他们那种简单关系所应有的界限。然而令缙云自己都感到有些意外的是,他竟没有对季一的到来感到任何波动,就好像这是理所当然的。
季一做任何事情都似乎有种理所当然的气质,很像是穹顶下随心而来的风。
鸡“咕”了一声,缙云把剑放回架中,目光上移,看着季一微笑着向自己走过来。
“吃了?”她很简单地问。
缙云平静地说:“没有,没人会在这时候吃东西。”
季一微笑:“那你很幸运,现在跟我可以做这个人。”
这时候杀鸡很麻烦,加之午后还要练剑,缙云想也没想就拒绝:“不要。”
“不要?”季一听在耳朵里,把鸡和大枣袋子提到他身前,示意他拿走,但嘴上还是开玩笑,“人狂有祸,狗狂豹子拖。”
这句话是带着口音调笑的,听着很有意思。缙云停顿一下,还是伸手接过,原先是想生分地道谢,但听见这话略微挑了挑眉。
一直没出声的延这时忽然饶有兴趣道:“什么说法?”
延与缙云没有特殊的联系,也感觉得到这少年内心中存在与自己同等程度的疏离和孤高,如非季一的存在,他恐怕也不会站到这里来,因此始终不出声打扰他们,但这不妨碍他有兴趣时就开口。
“哦,是个弟兄教我的,他很会采蘑菇。原来这话是这样说,‘人狂有祸,天狂有雨’,大概是西南曼等那块的俗话。”
延沉吟:“这说法总算好听些。”
“哎~”季一摸了摸下巴,显得很不赞同,“你不觉得——皎洁的月光下,一只豹子埋伏在黑暗中,突然发起伏击,把先前吠的最凶的那条狗拖回山上——那画面实在很攒劲吗?”
延:“……不。”
缙云:“嗯。”
他平淡的嗯引来正反两方的注目礼,季一替延问出那个终极问题:“‘嗯’是什么意思?”
缙云思考一下,认真地:“嗯。”
季一:“……行了咱们走吧。”
忽然也领悟了缙云那种奇怪趣味的延:“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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