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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我想要九阴真经!

万户楼台临渭水,层楼叠榭,错落有致。

这里最出名的不是渭水,而是渭水河岸边那数不尽的青楼和画舫。

春雨蒙蒙,细如牛毛,洒在天空中,有种朦胧的美感。

一点红提着鱼竿,背着长剑,腰上还挂着一只细柳条编织的鱼篓子,撑一把素色油纸伞,身姿笔挺,慢步在细雨中的长街,伞面刚好遮住了一点红的面容。

如果不看脸的话,倒也是个蜂腰猿背玉树临风的汉子。

可惜,只要一看到一点红那张惨白的死人脸,季苏就什么想法都安歇了。

谁家好人长年累月的带着个死人脸的面具阿!

哦对!一点红他不算好人,他是个恶名远扬的杀手。

“一点红!红兄!走快些嘛!”

季苏声音清脆响亮,顶着斗笠一路小跑到河岸边的小船前,裙摆飞扬的娇俏婆娑。

小船有船篷,里面红泥小火炉上炜着一只巴掌大小的砂锅,冒着诱人的香气儿。

季苏等一点红解开缆索,才和他一起跳上船。

放下手里拎着的油纸包,支起小饭桌,嘴里叭叭叭地说着:“我听说镇远镖局的镖前两天被劫了!查案的是金九龄,金九龄是陆小凤的朋友,他一定会去找陆小凤帮忙,陆小凤这一次又要被朋友骗喽!金九龄早就想算计陆小凤了。”

一点红找出二人用的碗筷,放到饭桌上摆好,又将红泥小火炉上的砂锅摆在正中间,旁边还有一叠切的极薄的牛肉,低眉顺眼的样子,很有些居家好男人的贤惠模样。

谁能想到,一双拿剑杀人的手,现在竟然会像普通人一样,洗手作羹汤,手艺居然出人意料地还不错。

一点红:“陆小凤有很多朋友。”

所以不差这一个朋友,欺骗朋友的朋友不要也罢。

季苏神奇地能理解到一点红话里的意思。

“可是骗他的更多呀!”季苏夹起一块枣泥糕咬了一口,点点头:“嗯!还是合芳斋的枣泥糕更甜一些,就是太少了,一次只卖八块,每天都要排队买。”

枣泥糕小小巧巧的一块,两口也就吃没了,看来要省着点吃了。

吃完一块糕,季苏笑着打趣儿地说“我说过,陆小凤每天不是在被骗,就是在被骗得路上,而且骗他的还都是他的朋友!”

一点红讥笑道:“难道不是他自找麻烦!”

季苏点头:“是啊,陆小凤这个人,聪明机灵爱冒险,他还爱管闲事,还老是招惹大麻烦,可他却总能化险为夷,谁让人家是老天爷的亲鹅子呢!”

一点红:“金九龄号称天下第一神捕。”都是天下第一神捕了,为啥要找陆小凤破案。

季苏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习惯,一点红更对这些所谓的“规矩”嗤之以鼻。

“说金九龄是天下第一神捕倒是夸张了。他有个师兄是少林名宿,苦瓜大师,他的武功应该比陆小凤稍差点。三十年前进六扇门,做捕快,据说他侦破的案子是六扇门里最多的,也是破案最快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江湖上就流传出他天下第一神捕的称号。”

季苏怀疑这天下第一神捕的名号是金九龄自己搞出来的,但她没证据,古大大也没写。

一点红给她倒了一杯茶,季苏说的口干,不客气地端起来就吨吨吨,接着讲:“据说他相马很有一手,还会鉴定古董文玩,他还是江湖上最讲究奢华的人,衣裳要穿最好最贵的,酒要喝最顶级的,不是绝色佳人他看不上,不是千里驹他不屑一顾。”

“对了!他长的还很风流潇洒,愿意倒贴他的女人很多。如果不认识他的人看到他,一定会以为他是个走马章台的花花公子。”

“不过他认穴和打穴的功夫确实是江湖上第一流的。”

“名声、权势、美人、财富,他都唾手可得。可惜他太自负,他觉得他抓捕的那些犯人蠢得像猪,而他认为他是江湖上最聪明的人。”

“可自从陆小凤闯荡江湖以来,压下他不少风头,陆小凤很聪明又有许多朋友,破获了很多大案子,陆小凤名声比他大,还比他更年轻比他更风流更招女孩子喜欢。陆小凤这么风光,让金九龄黯然失色,所以金九龄才会来算计陆小凤。”

一点红一针见血:“妒忌。”

因为实在比不上,所以妒忌,所以算计。

“咦!你总结的好精辟!”

季苏发现一点红虽然不爱说话,但他总能一针见血地切中要害。

季姑娘幸灾乐祸地又说道:“这回陆小凤要有苦头吃喽!”

“要去?”一点红询问地看着季苏,不是最爱凑热闹吗!舍得缺席吗?

季苏哀叹道:“噫!我好为难哦,我想去看热闹,但我还想上终南山找找全真教和古墓派,还想找找九阴真经呢,九阴真经很厉害的。”

季苏有点小小野望,但也知道希望不大,金大大和古大大毕竟是两个风格。可这不是还有一句“俗话说”嘛,“不到黄河心不死”,万一真的有奇迹是万一里的那个一呢。

一点红:“终南山。”

一点红刚说完这三个字,便发现季苏又开始欢喜地心满意足起来。

“好!为了不留遗憾,我们先去终南山,再去找陆小凤。”

季苏语调欢快,说完就扔下筷子,翻出一叠纸开始在上面写写画画。

一点红垂眸看着桌面,不知在想什么,半晌才慢吞吞站起身,默默地收拾桌上的残羹剩菜。

季苏拿着炭笔在纸上划写着,嘴角偷偷扬起,笑得又狡黠又可爱。

男人嘛!就该干点家务,管你是杀手还是剑客,会做家务才是好杀手好剑客。

山路崎岖,马匹难行,季苏把两匹马寄养在渭水河边的一户农家,给足了银钱,叮嘱人家要照顾好她的宝贝马。

她与一点红轻装上阵,去找那不知道存在与否的一。

秦楚古道蜿蜒向上,有观云台,日出十分云雾缭绕,宛若仙境。

季苏艰难地走在一点红身后,她腰上系着一根绳子,一点红在前面拉着绳头拖着她走,就突出一个山高、路陡、腿软。

知道山路难行,没想到会这么难!

这几天两人真是翻遍深山,踏遍幽谷,就差趟遍各个水域了,连砍柴的樵夫都不会在这里出现,因为这里已经是秦岭深处。

季苏叹了一口气失落地说:“一点红,我们回去吧,是我痴心妄想了,这里没有全真教、没有古墓派,更没有九阴真经。”这个世界好像只围着陆小凤为转。

秦岭虽有终南山,却是荒山野岭,连匪寨都没有,猴子老虎倒是不少,更有许多生长旺盛的草药。

季苏两个寻找全真教和古墓派失败,便搜集挖掘了许多草药。

一点红更是猎了一只六百多斤的大老虎(请保护野生动物,不要向一点红学习)卖给酒楼净赚五百两银子。

季苏一扫这几天的失落,拍拍鼓溜溜地荷包,小手一挥,下馆子,吃大餐。

吃完大餐转战千里,去找陆小凤看他破案去!

距离陆小凤是一南一北,路程遥远,季苏和一点红快马走了三天,才到达了平南王府地界。

为了看热闹,可谓是很拼了。

进城第一件事就是找地方洗澡休息。

连日奔波,把季苏摧残的像颗缺水的小白菜,再也不是水灵灵地了。

有钱好办事!

城里最大最豪华的客栈,要了两间天字号上房。

小二哥的殷勤招呼,八成都是看在那两锭大银元宝上,送水送饭送浴桶,来回倒腾几次,将浴桶填满热水,季苏赏了一块碎银,小二哥欢天喜地地告退,同时还告知了客栈第二天的早饭样式,可以说是服务很周到了。

打发了小二哥,季苏关窗关门,刚落锁准备洗浴,忽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立刻翻找百宝囊,里面还存着她过去练手时制作的几样机关。

挑了几件只伤人却不伤命的,分别在窗台、床边、门口还有屋顶、房梁几个重要位置安装好,又一一检查一遍,才放心去洗澡。

这可不能说季苏太过于小心,要知道这里可是平南王府的大本营,那可是妄想坐上皇位并付诸实际行动了的。

虽说终究没成功,但平南王府可是收买拉拢了不少江湖好手,这些江湖人可不是人人都像花满楼,那可都些提刀就敢杀人的货色,就连白云城主叶孤城,都在为平南王效力。

不是都说女孩子出门在外要保护好自己吗!这机关不就用对地方了嘛。

季苏抬手撩起一片水花,心里想着呆会儿去给一点红屋子里也装上机关吧。

现在吖,不光女孩子,男孩子出门在外也要保护好自己。

呃……有那里不对!

哦!是了,一点红又丑又凶,那没事儿了。

小憩一会,起来时已经是申时(下午四五点),让小二哥把饭菜都送到一点红屋里,季苏过去跟他一起吃,还拿了几样精巧的小机关,装置在一点红房间的窗户和门口。

饭菜还算合口,就是点心不够酥软,季苏念叨着说“这里有没有合芳斋吖!好想吃合芳斋的枣泥糕呀!”

一点红:“明天。”

“好!”

今天太晚了,合芳斋每日未时关门,一天只卖三个时辰糕点,可以说很任性了,谁让人家主人家大业大又有个名字叫西门吹雪呢!

没想到吧,西门吹雪那么冷酷一心向剑的人,居然会开糕点铺子!

“笃笃———咣咣!”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夜晚,街道上传来更夫敲锣打梆子和喊话的声音,还有一队队巡逻兵士来回走动,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声音显得巨大,很是有威慑力。

临近凌晨的时候,外面不知怎么的,突然响起一片喧哗,季苏起身站在窗台边侧耳细听,听到有人在喊“小贼!抓住他!快抓住他!”接着便是一阵凌乱的脚步声跑远。

这时,有敲门声响起,一点红在门外问:“季苏,可起身了?”

季苏捞起外衣披在肩上,走过去给他开门,只见一点红穿戴整齐,剑背在身后,手里拿着几块碎木块,那是她做的机关,现在已经碎了。

季苏侧身让一点红进屋,随手关门落闩。

“怎么?你屋里进了偷儿?”

一点红:“不,像是在找东西。”

“找东西!找什么东西?我们刚进城,有什么值得人惦记的?”

季苏很有些迷惑,“会不会是那个贼找错了人?那你抓到那个贼了吗?”

“没抓到,”一点红声音冷冷的,还带着点郁闷,“那人轻功高明,我的剑刺不中他。”

季苏很惊讶,江湖上轻功好的人有很多,但能躲过一点红追杀的,应该没几个。

比一点红功夫高的不会屑于当贼,不如一点红的早就被他逮着了。

这陆小凤传奇世界里,数来数去就那么些有数的高手。

会是谁呢?他想要找什么?

“走,我们去你那里看看。”说着便要去推门,一点红抬起胳膊拦住了她。

“把衣服穿好。”一点红侧着身体说。

季苏这才发现,自从一点红进了门,和她说话时眼睛都是一直盯她的脸,没有往下看哪怕一点点,很有点非礼勿视的感觉。

季苏歪头!真要非礼勿视就不会进门了,这是欲盖弥彰吧!

行吧!你高兴就行。

二人走进一点红的房间,屋子里头乱七八糟一片狼藉。

查看窗子上的机关,绞线依旧完好,门上的“咬你手指头”却已经碎成渣渣。

“咬你手指头”是季苏小时候突发奇想搞出来的恶作剧小玩意,它像一张带牙齿的嘴,无毒的情况下,唯一的作用就是能突然咬住你的手指,吓你一跳。

屏风、衣架、板凳全都翻倒在地,茶壶落在床边整齐地分成两个半瓢,客栈里用来摆设的花瓶,瓶口朝下倒放着。

一点红的包袱,还整整齐齐地挂在床住上,那里面装着几件换洗衣服和一些散碎银两。

季苏皱眉走来走去地查看半天,心里有了些判断。

“不是小偷,”

小偷只会翻找贵重物品,而一点红的却包袱很整齐,没有被翻动过的迹象。

“这人……大概是有意的,他或许是认识但不熟悉你,又或许根本就是找错了人。”

季苏此刻犹如柯南附体,纤长的手指捏着白皙的下巴尖分析的头头是道:“他可能不知道,你是一个十分警觉的人,在他没进来之前你就已经醒了。”

季苏站在桌边,看着地上裂成两半的茶壶,那茶壶明显是被一剑劈开的。

那小贼定是看到一点红起身,随手抄起茶壶,向一点红投掷过去,而一点红则执剑劈开迎面而来的茶壶。

“那人以为你睡的很沉,他像是故意推倒这些屏风制造出响动,也造成偷东西的假象,用来惊醒你,而你的包袱他却动也没有动,可见他不是图财。也许外面那些动静也是他一手制造的,用来吸引走巡逻的兵士。”

“可是……为什么呢?”还是有些地方很矛盾,说不通。

季苏疑惑地说:“我们才刚刚进城不到四个时辰,在这里又不认识谁,谁会注意到你我二人,我们不过是来看陆小凤……嗯!?陆小凤……!”

季苏恍然大悟,拿起倒放的花瓶,就见瓶口处卡着一团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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