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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 3 章

【……提姆是个开朗礼貌且聪明的孩子,在相处了一段时间后我们就已经十分熟悉了。

那时候我还在找工作,每天都要看报纸招聘专栏和招聘网站,再从各种杂乱的信息中筛选有用的那些。这很难,因为如果我想找个合适的长期工作而不是随便打零工,就不能在这事上偷懒。

提姆有一次问我:“华生先生想要做什么工作?”

我想了想说:“医生,这个是最符合的。”然后我想到什么,又回过去问他:“你呢?你长大后想做什么工作?”

这种询问小孩子长大后的理想是什么的事,也常在学校布置的家庭作业中出现。有次夏洛克就看到提姆在写这个,所以我也知道一点。我说:“之前你在作业上写的是想要帮助父母管理公司,是真的吗?”

“当然。”提姆说,他眼珠转了几圈,看起来像是做了什么恶作剧后心虚又得意的猫,“……好吧,那只是应付老师的话,不过也是大概率会发生的事。如果可以的话,我想以后成为一名侦探也很不错。”

“侦探?像夏洛克那样的?”

“对。”

“那你很有天赋。”我笑着夸赞他。这不是说谎,提姆真的很聪明,他总能通过蛛丝马迹帮我找到丢失的东西或招聘网站上的不实信息,而且他总是很热情,不会因为太过简单就不帮忙。

夏洛克就不会,他像只优雅但疏离的大猫,常常对你爱答不理的。

这时,夏洛克端着咖啡杯从我身后路过,莫名其妙哼了一声,然后说:“如果你不想有一天在小诊所被警察传唤,最好不要去你标记的这家公司。”

我看看报纸上被我画了个圈的招聘信息:“怎么了?”

“这是家无证作坊。”

“……”

——20xx年4月

约翰·H.华生】

……

很难说短短两个月再次遭遇绑架的提摩西是什么心情,到底是谁说伦敦比哥谭安全的?这白天当街绑架呢。

不过很快,提姆提不起吐槽的心情了,除了他在绑匪的据点看到了另一个受害者,一个十一、二岁的女孩外,他还发现了另一件事。

绑匪看起来是单人作案,提姆没有看到其他人来接应,也没有和任何人联系过。将提姆带回来后对方也没有立刻询问提姆的家庭住址和父母联系方式,而是直接离开了。

提姆观察四周。这是一个有些空旷的客厅,除了沙发茶几和电视机,几乎没有其他琐碎的物品,可见这里其实不常住人。室内四周墙角墙壁和地面缝隙中有残留的未能擦洗掉的红褐色污渍,如果不仔细看其实不太看得出来。但提姆熟悉这种污渍,这说明这里曾经有人受过伤,血液流淌铺满了一片地面,染血的指印印在墙面,普通的清洗都不能将它们铲除。

这种出血量,如果都是同一个人的话那这个人应该已经死了。再看另一个受害的女孩,目光呆滞神色恍惚,但她本身看起来没有受伤,身上没有血迹,衣服虽然有些脏但没有破烂痕迹,只是面色白的吓人。在之前看到绑匪时女孩就条件反射的向后缩,被堵住的嘴里发出窒息般的呜咽声,在空旷安静的环境里显得十分刺耳。她看起来要被吓晕过去了。

反应太激烈了。一些人天生会比其他人更容易受到惊吓,但女孩的反应更像是精神受到了创伤……也许罪犯恐吓过她。

提姆一点点挪到女孩身边,他想对她说点什么,让她不要害怕,但这种时候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于是只能轻轻靠在她身边。

提姆有些紧张,他当然会紧张,即便在哥谭时每年都要遭遇数次绑架,他也很难习惯,人类是不可能因为见过太多死亡就习惯死亡的。但他其实也没有那么恐慌,因为过去的那些经历确实为他提供了丰富的经验。

他知道如何快速从绳索中脱离,也能迅速分析出这间屋内有哪些东西可以用来当做武器。况且,他之前也观察过犯人的情况。

罪犯身高约67英寸,130磅左右35岁上下。身材不算高大,手臂和腿部肌肉不发达,皮肤苍白,不是体力劳动者,不常在阳光下暴晒,也不是健身爱好者。

这些细节证明了犯人的攻击力不会很高,在面对突发袭击时反应慢,很难做出迅速有效的应对措施。更重要的是,对方轻视自己。

如果男人在哥谭待过一段时间,他就会知道绝对不能因为年幼而轻视任何孩子。毕竟罗宾十二岁就开始工作了,犯罪巷有一半的孩子曾摸过枪。前者能轻易制服身形大他两倍以上的危险罪犯,后者的逃跑和反杀能力也不容小觑。而这名绑匪呢?他只搜走了提姆的手机钱包和相机,都没能找出他藏在身上各处的小道具。

当然,这些道具不足以让提姆制服对方,无论如何提姆都只是个没有受过相关训练的孩子,可这也足以让他自己逃离了。

但也只够他自己逃走。

感受着身旁女孩身体轻微的颤抖,提姆抿了抿嘴。他没法确定自己能够带她一起平安离开。

就在提姆思索时,绑匪回来了。当他看到犯人手里提着的东西时他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个女孩看起来明明没有受到伤害,却那么恐惧了。

男人手里提着的是一只猫,以及一把刀。

接下来发生的事想必不用再多介绍了,犯人确实没有伤害他们,但提姆依然听到了惊恐的尖叫和歇斯底里的哭喊,以及满地的鲜血。

犯人在最后想要让他们摸摸那团血肉模糊的肉块,他粗暴地抓着女孩的手伸进内里,看着女孩惊吓过度昏厥过去哈哈大笑。然后他又来抓提姆的手。

那一瞬间提姆心头涌起一股愤怒,就像两个月前的时候一样,他看着其他孩子在他面前痛苦挣扎,却什么都做不到。他能感受到手指触碰到湿滑的皮毛,然后是黏腻柔软的内脏。血腥气让提姆的胃部翻江倒海一般难受,他差点吐出来,却并不是因为手上的触感。无能为力和满腔怒火让他瞪向男人,提姆死死盯着他,与他浑浊的双眼对视。

他们对视了大概有五六秒,男人最终发现提姆并不因此而恐惧,大概是某种挫败感吧,毕竟这类变态向来以他人的恐惧为食,为了得到这个他们可以做任何事。但当他们发现这么做没法得到想要的效果后,他们就会恼羞成怒,并试图采用更激烈的手段。

他一拳击在提姆脸上,又嫌不够解气猛地站起来抬脚就朝提姆踹了过去。这一脚踹在腹部,用力极大,提姆向后滑行了好一段距离直到脊背撞击在沙发角上才停下,他差点直接昏迷过去,但腹部剧烈的疼痛和喉咙里泛起的腥气又将他唤醒。

他像虾米一样将身体蜷缩起来以缓解疼痛,疼痛的刺激让他愤怒的大脑清醒了一些,提姆立刻知道自己刚刚的反应是错误的,他激怒他了。

这让提姆瞬间紧张起来,丰富的被绑架经验告诉他,大多数情况下一开始的顺从往往是比反抗更有用的自保方式,当你没有办法确定能够逃离的时候,一定不要激怒犯人,这只会让你自己吃苦头。

只是事已至此,再去想这些已经没用了,对方已经被激怒了,提姆只能思考新的对策。他假装自己昏迷过去,一边摸出藏在衣袖里的折叠刀。这名罪犯的捆绑手法称得上是粗糙,只能对付一些没有经验的普通人,他轻而易举的就借着沙发的遮挡摆脱束缚。

脚步声逐渐靠近,提姆能够听到男人粗重的呼吸声,他握紧手中的刀,只等找准机会刺向对方。

一把刀刃不足5cm的小刀不足以对一名成年人造成致命伤害,但如果找准位置也能造成很大痛苦。而且……

就像之前观察到的那样,罪犯身形不算高大健壮,同时提姆发现他的手指和手腕内侧有着明显的茧,指尖处有没洗净的墨痕,脊背微弓脖颈习惯性前倾,这说明对方从事的也并非医生法医等具备相关人体知识的职业,而是常年伏案工作的文职人员。

当然,一部分变态杀人狂也精通人体知识,但提姆同样也注意到,对方在拆解猫咪肢体时的动作也算不上熟练,可以说是生疏,这给那只可怜的猫带去了更多的痛苦,可也让提姆有更多发现。

比如说,也许地板缝隙中残留的血迹并不是人的,而是动物的。比如说这名罪犯还没来得及杀人,他在手上有人类孩童的时候依然选择了虐杀动物,也许是因为他还没有勇气去尝试,他的心理承受能力实际上依然停留在普通人的水平,他还没有跨过那一步。

种种信息告诉提姆,只要找到机会找准位置,在对方受伤的那一刻就会陷入到慌张的状态中。但他的目的不仅仅是自己逃走,他必然是要将另一名受害者一起带走的,他没法确定自己走后犯人会不会带着女孩逃离,所以他需要让犯人失去行动能力。那么接下来是……花瓶?太重了。水杯?有点小。啤酒瓶……那最好能将刀插进罪犯的脚踝,让他倒地。

这很容易,因为男人是站着的,而提姆是躺着的。

脚步声越来越近,提姆屏住呼吸,心脏在胸腔中剧烈跳动。他对自己说,冷静,提摩西,冷静。

脚步停在了他的面前。

但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的,正当提姆将要暴起时,男人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刺耳的铃声在空寂的室内撞出回响,提姆听到男人骂了一声接起电话。

“是的,是的。先生,我马上就过去。”男人的声音在这时忽然显得谦卑起来,和刚刚暴怒的模样相差甚远,提姆听着都愣了一下。他一边回应着电话另一头的人,一边急匆匆跑进盥洗室。

他似乎是在清洗手上的鲜血,洗了很久才出来。提姆感觉到他似乎往自己这边踱了两步,紧紧闭着眼没有动弹一下。大概是确定了自己还在昏迷,男人犹豫了一会儿,最终摔上门离开了。

这时候提姆脑子都是“什么情况?”,但这种疑惑没有影响他的动作。在听到门外的脚步声在逐渐远离,又等待了一会确定真的没人回来之后,提姆迅速从地上爬起。

他扑向昏迷的女孩。

想起那个,领导:哪怕你在鲨人你现在也要给我过来改方案。

……领导,领导……我会一直,一直注视着你……(爬行)

哎第三章重写过,之前写完后工作太忙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写,等再拿笔的时候回头看了一下给自己看心疼了,遂改之。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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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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